你好,我想问你个问题。二年前我曾经介绍我朋友去做一项投资,投资额5万,而我的朋友也介绍她朋友(张小姐)去做了,因为我朋友当时怀孕生子,当时我接待的,去年因投资失败,所有人都不见了踪影,去年5月份张小姐带了几个人来到我的住所,胁迫我写了欠条,认为是我的介绍所以致经济损失,当天我已报警!今年3月份我收到张
本人只有一套价值一百万房产,房产证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但是丈夫由于刑事犯罪被关押,我们拖欠A九十万元,B四十万元。已被法院冻结并发布拍卖公告,请问这种情况法律允不允许拍卖房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成立,自出借人实际交付款项方才成立。可在实际中很多都是采用现金交付的形式,并无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款项,也无借款人签字证明收到款项。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的时候,更多的是综合考虑借款金额大小,出借人的问询,及出借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来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可这些因素法官的个人意愿就非常大
1、债务人户口在福州,家住福州(目前详细住址不明,但知道债权人妻子所在单位),想在债权人身份证所在地,即老家进行起诉,当地法院可否受理? 2、欠条上有担保人,申请诉前保全能否将担保人的财产一同保全。 3、担保人目前已经退休,手头有一份退休金,还有一套房子需要还贷,起诉能否得到担保人的财产?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第一条第二款中“法律、司法解释对其有特别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第一条第二款中“法律、司法解释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处理”是什么意思?
关于民间借贷的纠纷,我支付宝转账到银行卡借给刘某5000元,之后半年给我写了一个借条
关于民间借贷的纠纷,我支付宝转账到银行卡借给刘某5000元,之后半年给我写了一个借条,有签名,没按手印,没有身份证号,现在欠款一年,我不知道欠款人现在的住址,但是知道对方的公司,刘某是这家公司法人,他名下的车辆,车牌号我知道,现在欠款人接电话就是说不是不还,就是没有钱,再等等,一个月的一个月的托,说不行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怀疑法官和被告认识且关系很好,原告证据充分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怀疑法官和被告认识且关系很好,原告证据充分,能胜诉吗?
我方为被告方,2005年至2011年间我方与原告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且我方已陆续还清原告方所有借贷(包括利息)。现原告方起诉我方还有三次借贷未还,我方认为原告方存在伪造借条行为,现需要针对借条上我方的(名字)字迹进行鉴定,那么这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民间2分利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法院审理案子时,我方即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