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和其签了5年合同,今年是第四年,今年我因生病休息了3个月,休息期间都有医院的病假条,在三个月到后医院建议上班,然后开了复工证明,我交到公司,公司医疗处经过劳动委员会鉴定后说让我在休息三个月,到三个月后领导换不让上班,又说开会研究我这事情,明年十月合同也就满了,假如公司辞退我,是不是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再说现在不上班一月才发2000来块钱维持生活都困难,对于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在合同期内,因公司唯一最大的客户(和本公司老板是兄弟关系)要上市而终止采购订单。公司也曾两次找我们到写字楼开会说:要在9月20号解散,后来又改期到10月份。在解散前我们要是自动辞职的话,公司会给1000元/一年的补偿。老板娘说过;“如果我们不愿意那就耗下去,看谁耗得过谁”。我们觉得不合理就没辞职。现在公司又以
本人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4年,一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从未为本人缴纳过保险,曾经有一次单位为了应对上级检查与我签订了一份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现将本人辞退,单位说帮本人补交保险,工资按每年赔偿1个月工资,请问这个合理吗?是不是我工作4年中只应得到这样的补偿?
以前在一家黄金投资公司上班,然后提出辞职了,但是去领工资时,只有底薪,没有提成。以前也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是多少,提成是怎么的?
我是1997年开始在现公司工作的,到现在2011年已有15年工龄,最近公司在解雇我们时说到赔尝时说分两段来进行:2007前的赔尝按2007年劳动法结算,2007年后按2008年的劳动法来结算。(因我们每年都有加薪的)。请问这样是符合劳动法的吗?谢谢了!
我在前段时间请了一个工人来给我家造房子,当时大家都在拌沙子,可是有一个人不小心在提沙子的时候被边上的一个一根木头绊倒了,当时我们发现她的手不会动了,以为是断了,我马上送她去医院看,拍了片,结果诊断是好的,医生说回去擦点药就好了。可是过了3天时间,那个人的膝盖却肿起来了,因为当时她摔去的时候裤子也没有破的,就
有人承包工程的,让我去工地帮忙管工地,他说了利润分我一半,现在又想返回,但是只有口头协议,这种协议法律上算不算。谢谢你帮我解答一下
经人介绍,去深圳演出,承包人是一个叫柯翰文的老板,他说好的我们演三场给我3000元的报酬,我们演完时他说把钱打在我们的账户里面,可是至今都没有任何消息,都一个多月了,他没有打钱也没有给我们发过任何信息,这类事情我们要怎么办?
本人在一家外企工作至今已经5年了,一直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约。目前怀孕4个月,合同于2011.12.31到期。我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前不久宣布工厂会搬迁到外地,要和本地员工解除合同,普通员工得到的赔偿是N+5。公司对于怀孕的我给出两个方案,第一,去分公司上班,合同到哺乳期结束。第二,和普通员工拿一样的赔偿。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