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赔尝纠纷
劳动赔尝纠纷 我是1997年开始在现公司工作的,到现在2011年已有15年工龄,最近公司在解雇我们时说到赔尝时说分两段来进行:2007前的赔尝按2007年劳动法结算,2007年后按2008年的劳动法来结算。(因我们每年都有加薪的)。请问这样是符合劳动法的吗?谢谢了!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cve4921()
提问时间:2011-11-09 08:10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劳动合同法纠纷,求解。
2个回复
关于劳动的纠纷
1个回复
劳动赔偿纠纷
5个回复
劳动工伤纠纷
3个回复
劳动事故纠纷
8个回复
劳动事故纠纷
7个回复
离职后劳动报酬纠纷
1个回复
劳动工伤纠纷
4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