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一件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被一群人强行带走,并实施控制,失去人身自由。 目前为止已36小时。派出所去当地了解情况,当地警方不配合,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请问把人强行带走,限制人身自由属不属于非法拘禁?可否强行将受害人带回?
双方警方合成一气,将作案人释放,扣留受害人,使受害人人身安全没有保证。现在是否只有解决掉之前的民事纠纷,现在的刑事案件才可以解决? 我该如何替受害人洗清冤屈,惩治不法之人?
有个大老板想追求一个女子 那个姑娘不愿意,这个大老板就把她拘禁了三次,其中一次是7天。但是,没有暴力,就是温柔劝这个女子和他登记结婚,而且不让她离开他的公司,达到7天之久。 这个姑娘胆子小,不敢报案,害怕被这个大老板报复,因为大老板又恐吓又哄她,以至于这个姑娘不敢报案。 我们应该怎么办?
非法拘禁及组织卖淫并案判刑,并且在哺乳期,目前孩子已经满周岁需重新开庭审理,想咨询一下量刑上下限各判几年,有没有运作的空间。
我起诉公安局20日作完笔录21日晚由派出所副大队长把人押到私人宾馆4天4夜,非法押送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我起诉公安局20日作完笔录21日晚由派出所副大队长把人押到私人宾馆4天4夜,非法押送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公安局和法院均否认认定,派出所副大队长把人押到私人宾馆 6、我起诉公安局20日作完笔录21日晚由派出所副大队长把人押到私人宾馆4天4夜,非法押送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公安局和法院均否认认定,派出所副大队长把人押到私人宾
福建省安溪县长坑乡计生办 私设牢房 非法禁锢 未结扎的 和没有去双查的 就抓其家人 请问手无寸铁的农民伯伯该拿什么还保护自己 具体该怎么做 又该从哪里开始
刚刚因非法拘禁根据刑法第51条第一款取保候审,想知道怎么样算结案。还会被判刑吗?现在该怎么做对我最好?万分感谢
法院在非法拘禁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抢走一切审查材料,使其丧失辩护和质证能力时制造假案枉法裁判,我起诉
第一组:扬州院立案庭:邹一美庭长、叶露, 第二组:仪征法院王浩生;陈洪斌;王玥(悦);严玉良;王飞等; 事实与理由:2008年3月5日在最高院信访接待室外,没有给任何手续。王浩生就让仪征法院法警大队:王飞等人,强行把本人押回仪征阳光大洒店。由原审2002仪民初字第3号案法官:陈洪斌带头,由王玥、仪证法院执行庭
我儿子的干爸他谈了一个女友,女友有与前男友又分手了,前男友借了这个女的几万块,他们分手后那男的就没给人家还,于是他和现男友说了这事让给他找几个人把自己的钱要回来,于是现男友就找我老公说让他帮忙找几个人帮他女友把钱要回来,这个前男友他自己亲口也承认自己借了人家的钱,但是他们两又把那钱花了,在一家茶馆没
:我儿子的干爸他谈了一个女友,女友有与前男友又分手了,前男友借了这个女的几万块,他们分手后那男的就没给人家还,于是他和现男友说了这事让给他找几个人把自己的钱要回来,于是现男友就找我老公说让他帮忙找几个人帮他女友把钱要回来,这个前男友他自己亲口也承认自己借了人家的钱,但是他们两又把那钱花了,在一家茶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