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将员工工资分为两部分发放,一部分由大陆的农村信用社,另外一部分则有香港公司通过大陆的建设银行在香港网上转账过来,此工资在见工面试入职时未说明工资组成部分,也未签订工资组成及支付方式等书面文件,请问公司此做法适合违法? 香港那部分是通过建行转账,是否涉及洗钱? 2.现公司要搬迁工厂至外省江西,涉及一些年限赔偿,老板想回避香港那部分工资,只赔偿大陆的工资,请问此做法是否合法,另外香港那部分是否可以通过网上转账记录证明我们工资的组成? 注:我们合同中未注明总工资。
我当时在外地出差,我将我的工资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的领导,由其协助给财务备案。结果这个领导竟然自己手写一份我的委托书将我的工资以现金的形式领走,后来其因其他工作问题被公司开除。但我的工资目前一直没有拿到,公司说我后来是知晓被其领走的,所以公司没有任何责任。我多次联系领我工资的人,其一直拖延返还我的工
我在一家私营服装厂上班,由于拖欠工资,提出辞职,要工资,老板总以各种理由说没钱。我们没签合同,工资现金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时提前半月说一声就可以,完全没有甚么制度和章程可循】
您好,我是一个刚刚招聘的教师,代课期间档案一直在保定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因今年教师招聘把把档案提回,档案里有一份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我想咨询一下,再定工资的时候是不是应该以这个介绍信为定工资的基准? 现在定工资是以专科和本科来定的,如果以这个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离得工资来订 是不是工资会更高呢?谢
本人在一家外企上班,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公司对我们实行综合工时制(就是每年年底按照150%结算一次加班费)。现在结算加班费的时间到了,公司却只按照基本工资给员工计算加班费(也就是说节假日的工资乘以1.5倍后还没有平时一天的工资高),请问这种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
我去年在延安市志丹县干活,当时应该是工程结束以后就发工资,但是到今年年底还没有给一分钱,我现在很烦不知道怎么办,要了好多次就是一直在拖,说是再等等
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我们签的有合同,我在他那里上班半年,因为家庭因素给予辞职了,但是他没有在月底结我结算工资,还说各种理由各种原因,我就是想问下他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我该怎么办
由于厂里面每个月都拖欠工资!我们去找老板要工资!结果被开除了一条线!30多个人!他也没有说不给工资!就是把我们的工价降下了一半!现在连保底都超不过,我们去找 副总 他的态度很是霸道!说我们没有资格去找他!现在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