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太仓市疾控中心退休医师,现知有个苏人通【2002】320号【省】和苏人发【2003】9号【市】文件,白纸黑字明确: 五、退休、退职待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计算退休待遇时,其未计算工龄的大专及其以上的学习时间可与工龄合并,作为计算计发退休费比例的年限。1993年10月1日以后至本文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也可从本文下发之月起改按此条规定执行,以前的不予追补。 但人保局工资科说2006年后不执行了,我查了苏人通【2006】331号文件中是这样表述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下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文件中未有其它说明,也无任何冲突,9号文件中大学学龄的法定条款与独生子女,高级专家,劳动模范,归国华侨等退休时优惠条款一样性质。法无禁止应仍有效。政策怎能朝令夕改说变就变。 我很迷惑,感觉公民权益受到损害,,律师能否指点江山,拨开迷雾让我明白是谁错了? 谢谢 太仓杨乾元 2011,12,26
您好!我儿子在2006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1年,在青浦监狱服刑,因他认罪服法认真改造,表现较好,到这个月已第二次减刑,共减刑二年四个月,现在余刑还有3年5个月,按照刑法中说是执行一半就可以假释,但他们狱中实际执行不是这样,差距很大,说是还要积分达180分(起码还需要20个月),还要考察3个月后公示上报批准后才
我是一名商业职工,单位经营不好,在40岁的时候就内退在家了。现在也只领取400元钱的生活费,本觉得明年就满50岁,可以领到退休工资了,可听说我是82年毕业的中专毕业生,属于国家干部,要到55岁才能办理退休,这个年龄已经没法再就业了,400元怎么够基本的生活保障呢?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国家干部有哪些该享受的待
本人,男,1958年9月12日出生,现年53岁,1978年3月至1985年12月在煤矿工作,工种是一线采煤工,属于有害工种。1986年1月调到商业系统工作至今。由于商业系统退休年龄为60岁,根据本人这种情况按规定可以提前几年退休?非常感谢!
男方离异,婚前生育了两孩子,因男方与其前妻都是农业户口,故生育第一个孩子7年之后生育了第二个孩子。女方未婚未育,非农业户口,请问在这个情况下,女方能生孩子吗?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方的这个孩子的定义是超生吗?若女方不能生孩子,岂不是剥夺了女方合理合法生育的权利?
我老公是独生子,在我一岁多时父亲去世,母亲带我随继父生活,后母亲和继父育有一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符合河南生二胎的政策吗?属于双独吗?诚盼回答,深表感谢!!
我父亲今年8月去世,生前为兰州窑街煤电公司职工,去世后单位发了丧葬费,并为我母亲办理每月200多元的抚恤金,说再没啥钱了,回来后别人告诉我还有一部分公积金,我去后他们又发了些钱。同时,我听其他人说还可以领几个月工资的补助,单位说没了,但人走茶凉,办事人员上一次的隐瞒让人不放心,不知这方面有无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