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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

关于广西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 男方离异,婚前生育了两孩子,因男方与其前妻都是农业户口,故生育第一个孩子7年之后生育了第二个孩子。女方未婚未育,非农业户口,请问在这个情况下,女方能生孩子吗?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方的这个孩子的定义是超生吗?若女方不能生孩子,岂不是剥夺了女方合理合法生育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S3606(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12-02 10: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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