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XXXXXXXXXXXXXXXXX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楼
法定代表人: XXX 职务: XXX长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地址: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甲乙双方均未向对方提出续订、变更或不再续订的要求,则本合同在届满之次日起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聘任乙方从事/担任 工作岗位(含职务、职称,下同),乙方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由甲方统一规定、调整。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根据甲方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时间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下同),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考核结果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调整乙方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环境
(一)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应当参加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统一安排的有关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规程及作业技能等培训。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和履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权益。
第八条 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则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1、患病影响工作的;
2、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1、一个月内旷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内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2、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不良记录等)与事实不符的,存在欺骗行为的;
3、未经甲方同意,在工作时间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获取报酬的;
4、侵占甲方财物的,或挪用甲方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
5、违反甲方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或泄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6、在本合同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保持劳动关系的;
7、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乙方的有关证书(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拒不提供给甲方使用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为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条 岗位培训
(一)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在岗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凭合格证书报销有关费用(学费、报名费、教材费)。
(二)甲方指派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凭有关票据报销。
(三)因乙方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而调离岗位进行业务培训的,培训费由甲方承担,但培训期间乙方只享受50%工资。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一)本合同期限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甲方的人事、行政、财务、业务等文件、档案、资料及其他形式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二)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行业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二)若甲方选择适用本竞业限制条款,则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按照不低于乙方离职前月工资的百分五十每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离职前一年工资总额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选择是否适用本竞业限制条款,若甲方选择适用本竞业限制条款,则甲方应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结之前书面通知乙方;若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乙方不受本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第十三条 离职手续
(一)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三日内,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负责或保管的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及未完成事项等,均应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甲方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
(二)乙方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归还向甲方领用或借用的财物。若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的,还应结清赔偿金。
(三)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工资结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章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声明本合同首部所留的地址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合法有效之地址。甲方可根据上述地址用信函通知乙方,自信函发出之日起三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特别声明: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全面学习并熟知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愿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用人单位(甲方)签章: 劳动者(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其他个人资料
备注:本人已经在此公司里面上班一年半了,现在才给我签合同,而且社保福利什么都没有!在此想问下!此合同里面有什么蹊跷或则我该如注意哪些条款?
补充一下。
这个合同只让本人签姓名和进入单位的日期!其他空白处都不填写!!!!
还有就是,如果我签了!之前一年半的社保单位不给我交!我该找谁维权?
安徽的车辆抵押之前要先办理公证,这个公证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就是说在公证类别里面属于哪一类。
安徽的车辆抵押之前要先办理公证,这个公证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就是说在公证类别里面属于哪一类。
入职过试用期后,没签任何合同,但是这个月发给我正式员工工资,现在我想辞职,可以吗,那要怎么做呢?
我7月12号入职,10月12号后到现在公司都没和我签合同,而且11月发10月份的工资时还是发给我试用期的工资,现在我想辞职,立刻走,要怎办手续?如果公司不给走呢?我可以在下个月拿了工资就立刻走人吗?
我休病假了3个月,可是病没有好还的继续休息,公司要解除合同这个该怎默赔偿
你好律师,我休病假了3个月,可是病没有好还的继续休息,公司要解除合同这个该怎默赔偿,谢谢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意向书,向他出租我的办公楼,钱已经付了一年的租金了,现在乙方突然说不租了,要我们把钱退回去,请问他们可以这样的吗。如果上法院,我能否要求他们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对方已经说要上法院了,所以期待给具体一些的建议,并留下电话号码,我好与贵司联系!!具体如下 房屋租赁意向书 甲方:
那位是做二手房出租的,您可以告诉我,如果我想把我转来的房子再次转让给比人,需要怎么样算帐吗?我现在这做得很不开心,管理员管理不当,连房租都不会帮我收齐。(合同规定。如果管理不当我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这个情况是否可以实行)我想把房子转给朋友,当初我签得合同是和二手房东签得,我现在想转房子,需要和他解除合
租房签合同时,写了男女双方名字,但现在分手了,女的还有权住里面吗
男方是一外国人,在深圳租房子,但由于男方不懂中文,所以签合同时写上了男女双方的名字,房租一直是男方付的,但现在分手了,女方还有权住里面吗,如果女方不愿搬走,那应该怎么处理,男方是外国人,会不会有什么政策限制
我手上有一个这样的合同。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以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价格波动,现场条件与施工措施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不做调整。2、设计变更:凡涉及工程量增加的变更不在进行。根据设计要求,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取消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取消的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镇 ,出租给乙方作(住宅)商铺使用,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合同期自2011年 月
签了合同,送了货,对方一夜间把东西全搬走,这个经侦大队能立案吗?
我公司向一厂家供货,2年,每月一次,在最后一次签定了购销合同,有送货单(员工签收),合同定好20天后付款,结果到期前厂家一夜间搬空,电话打不通,人间蒸发。请问这样,经侦大队能立案吗?要怎样写才能立案? 请问如果我写案发经过时,只写我们之前只合作过一两次,第三次就是最后签合同被骗。这样写我会有隐瞒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