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准备请律师打官司。
我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准备请律师打官司。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意向书,向他出租我的办公楼,钱已经付了一年的租金了,现在乙方突然说不租了,要我们把钱退回去,请问他们可以这样的吗。如果上法院,我能否要求他们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对方已经说要上法院了,所以期待给具体一些的建议,并留下电话号码,我好与贵司联系!!具体如下
房屋租赁意向书
甲方:甲
乙方: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或乙方参股的公司投投资设立的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向甲方租赁‘某办公室‘用于办公事宜特订立本意向书。待新公司成立后,以新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租凭期限为五年。自2011年12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1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20万元,五年总计100万元
2. 租金按年支付。12月1日一次性交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3. 租凭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形,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双方有过失的,应根据情况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造成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4. 新公司成立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权利义务当然的归属于新公司,届时新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协议受本意向书的制约,对本意向书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另行规定。
5. 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法院裁决
6. 本合同从签订日起,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1年11月10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pfbab……(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2-1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