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美容院,店长于12月14日离职,带走了全部顾客信息。12月16日发现去了附近不远另一家美容院,如果她把原美容院所有顾客信息都用于现在美容院,顾客被挖走,如何申请法律帮助?应该如何告她“窃取商业机密用于不正当商业竞争”?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自2006年2月初在盱眙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到2012年8月!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支付劳动法规定的养老保险等保险,后因对公司所做人事安排不同意,故离职,现在原单位因政府收购要转行,在朋友的话中听说可以申请原公司赔偿,请问可以吗?
单位想辞退我,所以在我休假期间,重新制订了员工手册。最大的不同在“每年发的年终奖中都包括了离职补偿金当年的份额”,并且注明2/3以上的员工同意并签字,此员工手册即生效。(我们是私企,总共不到十人,大部分是老板亲戚,所以他们肯定同意)我不知情,也没有签字,此员工手册合法吗?我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有
您好,我今年8月份到公司工作,面试的时候公司说试用期一个月,然后转正,我在公司工作了四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是安试用期工资发放,以后的几个月都是以正式员工工资发放,我没有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公司也没有提示,现在我已经离职,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有一条手则是公司解聘员工时如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可以发放一个月
1、单位是社会团体,秘书处任期只有三年,员工未签订正式合同已经超过10年,能否视同长期合同? 2、员工旷工超过15天已属自动离职,但协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全部购买社保,如何赔偿? 敬请指点。
员工离职时应该拿到自己所有的工资吗? 公司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的工资要下个月才能拿,叫我下个月回来拿工资
我是一即将开业酒店的实习期间员工,现在要离职,已经按照她们的管理制度提前一个星期写了离职报告,工作到
九月二十七来面试应聘,人事叫十月八号到该市区五一路一就业培训学校免费培训,并交给其酒店五百块押金,费用单据上面注明的是,服装费,培训费。当时给我们说的该酒店的福利待遇是培训期为一个月,开慌期一个月,之后就是试营业了,第一个月有八百元的工资,第二个月是全薪的百分之八十,当时我应聘的岗位是前厅部,做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