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 您好,我今年8月份到公司工作,面试的时候公司说试用期一个月,然后转正,我在公司工作了四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是安试用期工资发放,以后的几个月都是以正式员工工资发放,我没有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公司也没有提示,现在我已经离职,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有一条手则是公司解聘员工时如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可以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以这个理由向公司索要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我有这个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yue……(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21 16:3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