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因我与上任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导致损失为由便不发工资?
您好,我于2007年10月进入深圳一家通信公司上班,合同期三年,09年9月调动到广州分公司,合同重新签定,但签定合同主体改变,合同期三年无试用期,工龄延续,于2011年11月辞职,但公司不通知我便不发放11月工资和其他报销,原因是在2010年底工作期间我接新岗位因与原职位人员工作交接时未核对原历史数据,导致公司少收几千元左右的金额,本人并非导致事件结果的直接人员,只是未核对清楚,我在辞职前已全部核对完,但对方客户一直以忙未核对数据,一直未予结算,故现公司以未结算清为由不发放我工资,请问我怎么办?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司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我辞职申请单上面的最后工作日是5/3号,因为5/3放假,我没有交接,5/4号,我跟新来的人核对了实盘,然后,我就走了,公司以我没有交接清楚为由,扣我工资?新来的问她什么都说不知道,盘点少了,就要算我的责任。
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工资收入损失的问题
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工资收入损失 不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而是按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主要是赔偿金也就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没多少,但如果计算工资收入损失,就会有不少了。在劳
公司以不正当理由转岗导致员工不能继续工作员工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我于2004年5月入司,到2010年6月已经在公司工作7年多。由于公司被承包给公司高层管理人承包,为了使承包投资合伙人利益最大化,公司最近以各种理由对员工进行工作合并增加员工工作量、罚款、扣除员工年终奖金、转岗、劝退员工、达到公司缩编裁员目的。 我因为值班室值班环境和卫生差没有按规定在值班室值班,被公司转岗处
由于工作中犯了低级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是否要扣一个月工资?
本人在上海,由于工作中犯了低级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大概3000~4000,但是可修,较麻烦),是否要扣一个月工资(2700到手工资)???有合同的。但是合同中没有注明这种事情。和公司协商过,公司不肯让步,非要扣一个月工资。另外说如果我写份报告就少扣点,但是少多少不肯说,一定要我先写报告再告知,这个能写吗?另
您好!我因为上早班店里出现短款200元被公司开除(当天还有上全天的),在此之前公司只要求我们提前十分钟接班,并没有书面通知我们接班要交接帐,出现短款第二天才规定的,现在以我违规操作的名义把责任全推给我,扣了我的工资,还把我开除了,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真的很冤枉
因为国家,没来得及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我可以交接好工作后离只吗?当月工资还可以拿到吗?
请问:我出国手续突然说能批下来,现在只有大概一个月时间准备出国而已,请问我可以迟快离职吗? 一定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要是这样我时间都来不及了。我可以交接好工作后离只吗?当月工资还可以拿到吗?请指点,谢谢。
当工人在本职工作中失误,造成对厂里一定的经济损失.厂里是否有权无限制的扣除工人工资呢?如果不是,哪种罚款方式或处量方式才是正确的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失误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失误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您好!我在台州的一家汽车4S店上班,因为在中午休息的时间没有交接好工作和领导发生语言冲突被辞退,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已经被辞退,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吗,应该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 我在这家4S店没有签劳动合同,该4S店也没要求签劳动合同。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