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我姐夫那里拿了好多钱,他们做什么,他什么时候拿的钱,钱用于哪里,我一无所知,我的家庭没有用一分钱,好像是合伙经营,现在我丈夫人突然失踪了,现在已经三个半月了,音信全无,工作也不要了,家也不要了,现在我就姐夫起诉他借了钱不还,已经保全了我的住房及一切,请问这是不是我丈夫的个人行为?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失公允
借钱和合伙不是一码事。归还的十六万元和所借款项更无瓜葛,如此判决实在荒唐。愤慨,平顶山中院工作人员目无法纪亵渎法律的尊严。我是当事人侯新生,身为残疾人,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希望能得到正直善良的法律界人士的帮助。我的联系电话:13683750825,QQ583896537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徇私之嫌
一审二审都已经查明周李二人借款事实明确,其辩解借款入股实为谎言。一审明确判决周李二被告返还借款和利息。可为什么我手拿借据却不能追回借款?二审法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却认定借款被部分归还比较适宜!!!!法律是严肃的怎能如此儿戏???导致我的款项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家父重病,家中负债累累,我妈为家决定用房产借钱做生意.2009年一熟人主动说帮我妈找人用房产证贷款,一天找我妈签字.我妈不识几个字,也没注意看,以为是帮自己借钱.签字时,放贷人在场,却没有会面,签完后说熟人还没到场便叫我妈先回了.事后说没有借到钱,其实已经贷10万块钱高利贷给自己.再三追问后,2010年才说被自己抵压给了某
08年5月我单位领导为其朋友借款找我担保,我当时没有细看合同就稀里糊涂签了字,借款时间是5月-8月。今年初出借方打电话告诉我借款方李某没还钱,让我催其还款,这时我才知道借款人不是我领导的朋友。我联系借款人,他说款子借给我领导的朋友了,一直是我领导的朋友在还利息,后来还不上了,出借方才找他要钱。我看了一下
我与前女友恋爱4年,最近因感情不和分手,但女方要求赔偿,经过多次威胁逼迫,我无奈打了一张借条2万元,并注上第二天还款,之前还给她一万元,没收条,我始终没说不给她,只是叫她给我点时间,她不肯,在此期间她还指使他人砸了我两次车,最近她起诉我,说我在恋爱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她借款达6万元,说我拒绝归还所有
2011年洛阳市涧民三初字第92号判决书: 判决如下:1.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偿还欠款40万元。 2.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忻洪雷承担。 2011年4月21日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洛民终字第1757号 原告高和平,男,1954年8月16日出生。 被告忻洪雷,男,1956年1月21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峰,男,1982年4月30日出生。 上诉人高。。。。。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可能影响案件
2011年洛阳市涧民三初字第92号判决书: ............ 判决如下:1.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偿还欠款40万元。 2.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忻洪雷承担。 审 判 长 赵 国 顺 代 审 判 员 何 恒
2011年洛阳市涧民三初字第92号判决书: ............ 判决如下:1.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偿还欠款40万元。 2.被告忻洪雷向原告高和平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忻洪雷承担。 审 判 长 赵 国 顺 代 审 判 员 何 恒 飞 人 民 审 判 员 张 芝 政 二O一一年 四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不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如何?强制执行的时效多长?谢谢你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