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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失公允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失公允 借钱和合伙不是一码事。归还的十六万元和所借款项更无瓜葛,如此判决实在荒唐。愤慨,平顶山中院工作人员目无法纪亵渎法律的尊严。我是当事人侯新生,身为残疾人,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希望能得到正直善良的法律界人士的帮助。我的联系电话:13683750825,QQ583896537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若愚先生(河南)
提问时间:2011-01-22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