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今日(日字里面多了一个点)欠姜钦夏两千八百元整15日内还清 2011(头一个1是0改的1)年7月1日到(后面的利刀有涂改)2011年7月15日
赵存(按手印了)
以上是欠条内容我已经做了详解,想问这个能起诉吗?
我有证人,是不是对我更有利
各位律师,您们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年前朋友跟我借了几千块钱,承诺一个月后就还。但是后来朋友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所以,决定通过起诉要回拖欠的几千元钱。当时由于没有让朋友写借条,【但是汇款的凭证一直保存着。】 我想通过电话录音或者与其当面接触时录音来取得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关于证据
在办房子二证的押金欠条中注明:房子二证办好后支付壹万元的押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现二证都未办,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办.我想现在让卖房人在单位办好更名后支付这笔款(购买的是他单位集资房),但他现在找我要利息,请问我该给吗?我能重新写欠条吗
假设这样一种情况: 在签收单据(如收据)时,某人利用签单人麻痹大意的心理(很多人都会有,比如收个快递,很少有人会看签收单内容),更换此单据为一张欠条,假设欠条内容规定还款日期,且借款为10万(或以上),而签单人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又签字了。(签字时无第三人在场,无任何录音录像或文字证据),那么日后,陌生人
起因是我女儿和别人谈恋爱分手了房子是我们给女儿买的,他现在要问我们要房款,没有领结婚证。1.一不欠他的钱,也没有借他的钱,他就让我写了一张欠他房款的欠条4万元,期限是2年。(2010年12月冲到我女儿房子让我签的)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该如何解决?
以前我谈了个女朋友,当时为了想做点生意,她答应拿钱给我用。2008年6月30日,我给她写了一张欠条,上写:“本人欠XXX人民币十万元整并有我的签字和年月日。”但她并没有给我钱,也就是说我并没有拿到这笔钱。过了几天我就将那张欠条要了回来撕掉了(现在看当时撕掉的这个是一张假的)。现在我又谈了女朋友并已登记结婚,而
我借朋友6.8万元,朋友给我打了借条上面写着5年内还清,因为借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两年,我想问下因为借条上面写着5年内还清,过了两年过这个借条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律师的解答了
朋友欠我2万元钱,给我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好了还款期限,但是一直未还,后来在欠条背面写上欠某某钱未还,没有写明还款期限,我想问一下,朋友重新确认后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不受限制呢
我母亲去年11月去世,母亲有二次婚姻,我是母亲第一次婚姻的孩子,是独生子,现在的先生(我称呼为叔叔)是第二次婚姻,约5年时间,双方均无子女。叔叔的姐姐在我母亲去世前几个月问我母亲借了2万元(叔叔无经济来源,钱是我母亲的),口头协议,去世时未还。去世后我要求叔叔让他姐姐打借条,她打了,打借条时叔叔在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