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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火烧眉毛,请解答关于欠条的问题。

火烧眉毛,请解答关于欠条的问题。 以前我谈了个女朋友,当时为了想做点生意,她答应拿钱给我用。2008年6月30日,我给她写了一张欠条,上写:“本人欠XXX人民币十万元整并有我的签字和年月日。”但她并没有给我钱,也就是说我并没有拿到这笔钱。过了几天我就将那张欠条要了回来撕掉了(现在看当时撕掉的这个是一张假的)。现在我又谈了女朋友并已登记结婚,而原来的XXX则纠缠不休(现在看他和我谈朋友是假敲诈我钱才是她的目的),找来要我还那十万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已过了时效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zqcp……(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11-0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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