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雷州判决的撞车党案件中,有三个人,一个头目,两个手下。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头目也承认了每次作案金额他得三分之二。最后经过取证三人总共的涉案金额是两万三千多,但是证人指证中,其中一个手下的次数比头目多,那么请问是不是这个手下判得就要比头目多,这样公不公平?不是应该头目要判多点的吗?不论怎么每次作案头目都有钱分的呀,那他的涉案金额不是比较多吗?怎么会判得比手下还要少??
被告王孝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人民币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注:此人不是公务员,并是在他人胁迫下才做出的违法事件,并非自愿.) 这样的法院判决公平吗?为什么会判这么重? 不是公务员,被迫有根据
你好! 我的两个朋友共同承包了一段乡村水泥路,他们是上面还有一个大老板转包给二老板,再由二老板转包给他们的。有一天因为下雨停工,10多个工人自行上了一辆也是在工地上做工的农用车回家,结果在途中出了车祸事故,死了3个人。因属于违法搭人,而且车子也属于某些地方有问题,经当地交警大队得出结论完全属于交通
罪犯以故意伤害致3人重伤,其中一人致一级伤残,一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3年以上5年以下有其徒刑公诉。法院以十年有期徒刑判决。请问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2011年6月26日23时55分,我从沈阳开车58公里的速度回抚顺(限速50公里),行至高湾高顺路方大上上城时,对面对一辆轿车速度飞快地向我撞来(逆行),我躲闪不及被撞了,两车受损非常严重,对方受伤(对方严重醉酒驾车),交通队认定我30%的责任,说我超速。您说公平吗?如果告交通队能赢吗?
我和现妻子是再婚(各自有一个子女),已结婚四年,感情一直较好,现在由于在对子女经济方面问题产生矛盾。现妻子要求我必签订一个婚内协议,如果离婚不管什么原因,男方都要补偿女方60万元,否则现在就离婚。我认为此不公平,只对我约束。这种情况我怎办?
在广东雷州判决的撞车党案件中,有三个人,一个头目,两个手下。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头目也承认了每次作案金额他得三分之二。最后经过取证三人总共的涉案金额是两万三千多,但是证人指证中,其中一个手下的次数比头目多,那么请问是不是这个手下判得就要比头目多,这样公不公平?不是应该头目要判多点的吗?不论怎么每次作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