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间店铺,本人与租客签订了三年期,合同里注明了,如我方提早提出结束合同就赔付双倍按金,现在本人提出结束合同愿意赔付双倍按金,而且已经提早一个月了,还没有收这个月的租金,但对方不愿意搬出,这算不算侵占他人财产?能否请派出所来处理?
事情是这样20年前爸爸的2间店面被公家拆迁换得一间店面,但公家说换得该店面属规划区所以只能用租,于是爸爸和他们签定了长期租赁合同。到了现在所属那店面街道要做回老街所以不属于规划区了公家说该店面要拿去招标,说长期租赁合同是指20年现在过了20年他们有权利拿去招标。问下现在该怎么办 去打官司有用吗?
1。几年并未签房租合同。房东要涨房租。并已经涨了三次了。上次口头协意说不会再涨。这次未和我们沟通直接告到派处所。我有没有权不涨 2。房租中的水电费。高于政府规定的一倍,请问。在我这种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控告房东乱收费
我租了一个店面,租金是给房东的,除此之外,还要给上一家承租人一定金额的好处费(5万元左右),这个好处费是是延续的,下一届承租人再将好处费给我。(这是本地约定俗成的规矩) 但是这种规矩受法律保护吗?能否通过合同表述出来?从而得到保护 谢谢!
我家的地被租赁后建为私立幼儿园,租期为十年,2013年到期,现在幼儿园园长想联合县政府,教育局等把幼儿园由私立性质变为公立性质,一亩地赔偿我们5万,但是,我县一亩地卖给个人的话能卖到80万,园长这样做合法吗?怎样能制止他的企图?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套营业房,从前是经营酒吧的,我出了5万多的转让费接手过来,装修改成经营餐厅,眼看马上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房东突然到店里收让收拾腾空房子,已经租了2年了,营业房我们装修转让费之类都没收回呢,房东怎么收回房子????我们签合同的时候是原租赁用户,转让费给他了,他信誓旦旦的说没问
甲于十二年前,向已方借了四万,铺面给已方经营生意,双方签定了合同,甲一还已方四万,已方就得还甲的铺面,至于甲方几时要还已方的这四万元的债务,双方没规定时间。但于去年,甲方打算还已方的四万,让已方搬出铺面,停止经营,已方却不肯履行合同。于是双方又另外签定了租凭合同,大概的内容就是,于2010年,甲方出租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