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工作单位是私企,现怀孕三个月,之前因先兆流产,二次见红,按医嘱“卧床休息,少走动”,所以打电话分多次向老总请病假,共计病假45天,后由我母亲分二次亲自将病假条送至老总处,当时他对病假并无异议。 我开始上班后,他反口不承认病假,要全部扣除工资,来源一份每年修改的员工手册中中一条,每年7天以上病假,要扣除病假期间所有工资,此条款与我印象中开会签订的不同,我怀疑专为我的事修改的,但只有一份留在老总处。同时他让我不用在上班,生之前每月给基本工资的一半然后扣掉社保630元,而且这钱还是属“照顾”性质,不给也可以。产假工资由社保报来的钱,产假之后再来谈工作的事,从而规避掉解除合同一说。我以身体状况可以,要求继续上班,他说给我一办公室,让我自己为公司创造利润,按提成才有基本工资可拿。我一直是财务岗位。 我已经在此公司工作六年多,按工龄与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最低应该能发放1310(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80%-社保172(我们公司都以最低基数1532.5交)=876元,因为我们公司采用年薪制,大部分钱留存春节前发,所以他完全可以以今年公司亏损,无年终奖,来达到挤走我这样的“三期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卑弊目的。 现在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能争取到什么。 1.这样的情况,属于病假吗?到生之前的这段时间,我如何保障自己权利,他逼我不让我上班,事后完全可以说我旷工6个月多。 2.如何保障我“三期”的权利,特别是他想规避掉的哺乳期,哺乳期完全可以安排我无法完成的工作,比如有利润指标的销售? 3.进入公司前一年半,没有交社保,现在的情况,可以要求补交吗? 4.员工守则属于内部公司准则,如果内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公司准则是否无效?而且还是一份违造的,但我不会有人证,因为其他的员工基本都是老总的亲威。
我是一名已婚的女教师已经生育过又不慎怀孕请问第一次做人工流产休假单位应该按病假还是按法定假算呢
我是一名已婚的女教师已经生育过又不慎怀孕请问第一次做人工流产休假单位应该按病假还是按法定假算呢
怀孕5个月时因病休病假,公司拒绝发放工资,至今病休2个月了(有三甲医院病假证明),公司拖欠2个月工资,拒绝发放,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吗? 如果公司在此时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现在的男朋友是当兵的,休假回家他把我带回家,他走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他现在是一级士官,他父母想让他一直留在部队,所以坚决不同意我们,所以一直叫我打掉,然后还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儿子的,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他干妈还说要带人来我家里,威胁我说不打就不让我好过,现在我又联系不到他,既然他这个样子对我,那我也没必要留情了,所以请问大家,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可以上军事法庭不,他
请问为什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城镇职工生育条例里面没有女性怀孕28周以上引产休假的规定
请问为什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城镇职工生育条例里面没有女性怀孕28周以上引产休假的规定?其他城市女性怀孕28周以上引产都有规定休息90天,按正常产假休息,从哪里可以查到相关详细的文件说明?
求求好心人:我怀孕个三月,老板要减我工资,还放言要我自动离职。
我是1982年的,现在29岁,我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在电影城做财务,老板有三家公司的账务也是我处理的。怀孕三个月。老板知道我怀孕后,说我工作不力,要我自己申请降工资。从原来的4500元降到2000元(都是不包吃的工资),还有到日前为止,公司都没帮我买社保。之前到孕早期要做产检须要请假,老板还不批。这样子的公司老板
我已经生育一胎,现在不慎怀孕,准备做无痛人流,我现在是试用期,请问我还享有法定带薪休假吗
我已经生育一胎,现在不慎怀孕,准备做无痛人流,我现在是试用期,请问我还享有法定带薪休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