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各位律师看看我的胜诉几率有几成?还存在什么问题
申请事项:
1, 要求被申请人终止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
2, 支付2003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经济补偿金
3, 支付2003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
4, 支付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每周六的加班费:
5, 支付合同到期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事实理由:
1, 申请人李某于2003年11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A公司,担任设计开发工作,公司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2011年10月11日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但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处上班。
被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申请人11月10日合同期满后,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但被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8日要求申请人辞职,并安排到临近另一城市某公司上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不同意,并继续在被申请人处上班,被申请人以种种理由阻挠申请人工作,使得申请人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并打扰到申请人的日常生活,具体体现如下:阻挠申请人上班,不给申请人签到,撤销其办公地点,换掉申请人办公室的锁,被申请人还安排公司其他人员到申请人小区打听申请人的住所,严重打扰到申请人的日常生活。
被申请人以上的种种行为,构成了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项:有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 在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甚至通宵工作,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申请人加班费,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的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六,但被申请人从未支付周六休息日工资
被申请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以上三点证明:被申请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其规定,侵害了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委,请依法裁决
今天把申请书给劳动仲裁的某位法官看了,他说我申请事项的第一条欠妥,存在风险,心里好担心,不知道真有风险还是这位法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一两天就要立案,希望有青岛的律师给予支持,自己找不到好的律师只能自己写,如果那位律师想代理我的案子,希望跟我联系
上面合同到期日期写错了,是10.10号到期
我只写了事实这些重点,格式,名字/年龄那些就不写了. 看看哪些地方需要更正的,胜算大不大. 劳动仲裁申请书 1:要求解除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2:要求赔偿2个月又13天的双倍工资为:4500元,一个月的未发工资1100元,经济补偿金500元,合计:6100元. 3:补办2008/10/17到2009/2/1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请求事项: 1.要求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2519.64*2=5039.28元(新劳第82条)。(备注:2008.1月工资:887.74元,2008.2月工资:476.9元,2008.1月工资:1155元。) 2.因申请人2008年2月份的工资为476.9元,低于天津市200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820元,要求支付其差额工资343.1元(新劳第85条);同时差额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4年2月-2009年5月的经济补偿金 1800*5.5=990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12月17-2009年5月18的最低基本工作保障 850*80%*5=3400元 3,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1个月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并做好转交手续。 事实和理由; 我是2004年2月进的公司,在****工段***岗位工作,2008年12月17日,公司贴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4604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600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扣发的工资(2009.8.13至2010.1.27)7175.4元 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交通,住宿费1369元; 5.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380元; 6.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380元,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家服装厂做小烫工作,现厂换季做棉袄,不要小烫了,老板将我们开除,我们找他结工资,他不给,我们找老板要了好几次,他不给,还说扣掉了,〈房租费,生活费,补贴费》,进厂前老板说,包吃包住还补贴我们1000,现在没事做要开除我们一切都要要回。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要我们找办事处,办事处说的和老板一
您好, 我想知道个人提出辞职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09.11 到现在的公司工作的, 但是他们是10.3 月份才给我签订正式合同, 保险也是那时候才给上的。 当时讲的基本工资是1500 , 我是做业务的, 再加提成,但是签合同时基本工资写的是1200 , 那三百元是以补贴的形式给发放的。 期间公司强制我们订工服,并扣了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因为我和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之前是发现金,后来有一半工资是发到银行卡,我的工资是4000块,如果我现在辞工申请劳动仲裁,我要准备什么证据,具体能赔多少钱?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了! 我的职位是工程师,我的工资需要什么证明吗?因为每个月打资到我帐号上的只有一半.
您好!律师!麻烦有劳您了,向您咨询个问题,我于2007年8月进入西安未央区一民办大专工作三年,至2010年9月已打报告辞职。在工作的三年中原单位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办理三金,还拖欠部分工资。现本人预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回拖欠的工资和三金,请问劳动仲裁申请书具体要怎么写?仲裁律师费用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