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要离开南昌,户口也不在江西,在网上看了说是个人交的那部分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的。但是我去社保中心问他说不能取也不能退保只能转。 为什么说的不一致呀?
我的档案里面缺一些文件,暂时不能落到我上班所在的城市,请问我的社保可以交吗,社保是不是必须跟着档案一起?是不是档案落不下就不能交社保?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自己交的社保异地重复部分,为什么不能全部退还? 我一朋友原先在甲地自己掏钱买了一份社保,后来随迁到乙地后又买了一份社保,于是造成两地有几年重复。现在要合并接续,但甲地只退其中的一小部分,白白损失一大笔钱。这是什么鸟政策?为什么要把国家与地方以前的失误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呢?甲地你可以酌情收一点手续费是
您好,我是今年三月份离职的,离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那么单位把应该单位补缴和我自己补缴的部分全部都扣在我自己身上,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办?
我每月拿1320元,上22天班再加400元的津贴和晚上的加班钱总计2000元左右,请问社保个人部分归个人交还是公司交。谢谢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
我们原来的单位因为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在社保局要求补齐以前欠下的保险时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单位部分。我们认为单位不购买保险已经是触犯了劳动法了,而要求我们自己承担单位部分就更不合法了,请帮我们看看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对的行为?
我之前在一个地产公司买房,是按揭的方式,当时地产公司说需要办理社保才能办理贷款,于是我就让地产公司代缴了13个月的社保,但是中途由于银行加息,又没有办理下来,所以我的社保也就停在那了,不知道这笔社保金额该怎么处理,是我以后再继续缴齐社保还是现在可以直接退出来?或者我现在不管他有没有什么影响?还有一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