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8月来单位工作,9月份转正。但是单位一直未帮交保险也未签劳动合同。到2010年1月,问我可买保险,我说暂时由于个人原因不买,于是单位让我写了一份说明,说明内容是当年不让单位交保险,于是我照办了。同年8月单位突然让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不是很懂的情况下我就签了,但依然没有买保险。2011年1月,单位又以同样原因让我写了一份说明,内容是由于个人原因,不要单位买保险,同样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12月份,我准备开始买保险并让单位将以往的补交,单位却拒绝了。理由是第一用人单位方需要补交的是原来的好几倍;第二是当时我写了两份说明。想咨询的是我写的说明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单位自从去年年底之后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是否用人单位方存在责任,在新的法律条款的规定中,这种情况是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其支付双倍工资的标准是依据我每月工资卡上的实际入账金额还是之前2010年签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2011年工资有变动)?
我在本县城的农业银行担任工人工作17年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第18年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上了养老保险,但是前17年要求我自己补交养老保险,我可以要求单位给我补交吗?
我是一个山东农民,经朋友介绍从98年来天津开发区某单位是个门卫24小时上班就我一个人,以工作11年了,没有任何合同依据,今年公司要和我私了,我不太认可,我要求给我补交从98年到现在的保险我该怎么办那?还有什么要公司给补偿的吗?
在上海我发现一些国有的私人用人单位现在还在保留原来的所谓的综合养老保险。但现在国家政策已明确是全国可以流通~!在进用人单位后的半年里面他们都没给本人缴纳三金。且我进去的时候说了我不需要缴纳上海的什么综合保险。请问我可以让他们补交养老保险这块吗???
2006年9到12月及2007年1到8月份所在单位为给本人缴纳养老保险 我现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么?
我2006年4月-2009年7月在原单位参加工作,单位于2008年5月开始给缴纳医疗与养老保险。(这是参加工作第一次入保险,2008年我刚好25周岁)2006年签订的是毕业生协议,08年5月才签订劳动合同。 因离职后有新的工作单位,调转档案及保险关系时才知道公司没有给缴纳2006年4月-2008年4月这两年的保险。 请问律师我现在还能要求
我是10年5月份离职的,12月上交辞职手续,并通知我3月份领取劳动合同解除书。可是经其查询自10年5 月到11年3 月的保险金仍在继续上交。现在原单位要求我将此期间的保险金全额补交。我该怎么办?寻求帮助
我现在是长春一所学校的员工,我从09年7月开始在这里工作,现在单位要交保险,我有权利要求单位补交以前的保险吗?相关规定有哪些?谢谢
我于2010年9月与一公办幼儿园签了两年合同。2011年7月10日放暑假,8月初我值了一星期的班。因7月初有家长闹事,8月15日院长电话通知我,叫我先回避,怕家长还要闹。所以我9月、10月都没有上班,这段时间院长也没给我办理任何手续,我10月17日递交了辞职报告,她批准了。可7、8月的保险都没帮我交。我想问一下,我能否要求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