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离职后能要求原单位补交保险吗
离职后能要求原单位补交保险吗 我2006年4月-2009年7月在原单位参加工作,单位于2008年5月开始给缴纳医疗与养老保险。(这是参加工作第一次入保险,2008年我刚好25周岁)2006年签订的是毕业生协议,08年5月才签订劳动合同。
因离职后有新的工作单位,调转档案及保险关系时才知道公司没有给缴纳2006年4月-2008年4月这两年的保险。
请问律师我现在还能要求原单位给补交保险吗?毕业生协议算不算有效证据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希vivi(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03-02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