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国企职工,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5年多,签有无期限合同,今年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四年多才到60岁。如果单位因调整为由将我辞退,将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是2008年3月被公司从人才网上搜索到的,后来先后经过4次面试于3月17日由集团公司下发调令到下属单位任生产厂长,试用期月薪4000元/月。两个月后,集团公司财务部人员告诉我:试用期结束,我被聘为公司正式员工,遵照公司内部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薪酬体系,工资分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在当月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30%)1
申诉人于1957年12月出生,在工厂工作8年8个月,于2009年10月9日无缘由被厂方辞退。我想请问,如果在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公司又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9年2月9日-2010年2月9日,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辞退申诉人(期间并无收过任何不胜任工作的通知和警告),就凭这些,我申请仲裁求拿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麻烦?
本人在工地上管理宿舍,于.进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最近因为房地产不景气,公司没钱了只能辞退员工。所以只工作了一个半月,请问能拿到赔偿金吗?要怎么做??
我在一家服装店做销售员我工作20天了也签了劳合同然后他口头辞退我叫我不用来上班了他这样做对吗?应该赔偿我吗?还有他叫我去公司办离职手续;说不办就发不了工资这个有必要吗?请您告诉我一下谢谢 ;很急
本人在97年参加工作到今,职业是一名村里的保安,但现在由于今年8月达到退休年龄,企业以这个为由要辞退不能再胜任本职位。但购买的社保未能达到所要缴费的年限,购买社保是在07年时购买的,但由于本人在购买社保时所用到身份证有误未能继续再买,(07年-10年10月停交)。而后来以第二代身份证继买社保将近一年到今年的8月
签订3年合同,工作一年半,无故让我即时走人,公司该怎样赔偿我?
我与深圳一私企签订3年合同,现工作超过一年半,在无犯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口头通知我这两天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拿到怎样的经济补偿?谢谢!
与深圳一私企签订3年合同,工作19个月,无故让我即时走人,公司该怎样赔偿我?
签订3年合同,现工作超过一年半,在无犯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口头通知我这两天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拿到怎样的经济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