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以银行组合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上写明了房屋审税和过户日期,并没有注明银行贷款最后付款日期,我按照合同上写明的日期进行了房屋审税和过户,也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由于现公积金审批时间较长,银行至今未能放款给上家。而上家在另行购买房屋时所签的买卖合同中付款时间已到,现上家以我贷款未能及时交付而导致他违约为由,想让我承担违约金及损失。
请问这是否合理,我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经过确认,我和上家签订的合同中对贷款的付款日期为以银行实际放款时间为准
问题1、一开始签订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吧开发商承诺的事项及配套设施写在合同里,再签正式合同时可以补充进去吗?怎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购房合同附件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问题2、关于开发商在未通知业主情况下,私自更改小区整体规划,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如违约开发商要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是
问题1、一开始签订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吧开发商承诺的事项及配套设施写在合同里,再签正式合同时可以补充进去吗?怎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购房合同附件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问题2、关于开发商在未通知业主情况下,私自更改小区整体规划,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如违约开发商要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是
我把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房子,各自签了一份合同,如果买我房子的人违约了,造成我买别人房子付不起首付不得不违约,买我房子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按揭了一套房子,首付20万,贷款20万,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后因个人信用问题银行不能给贷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解除合同我将负什么责任。
关于购房合同内,对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的违约条件为按日支付购房款的千分之0.1,而对出卖人逾期办理房证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千分之1 ,同一合同中的违约金严重不对等,可否起诉购房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以下起诉理由 是否成立? (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中
开发商销售带租约房屋,我们与之商谈后签订定金协议和租赁协议,并交付2万定金。过几天去签订购房合同,发现购房合同条款和租赁合同条款有冲突。租赁合同条款规定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我们要提供小产证,否则每超过一天需交1000元违约金,而购房合同上规定是2018年4月30日之前提供产证办理资料,一旦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就有可
房产开放商指定贷款银行到现场,在我没有和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前,开发商要求我先签合同,合同已报备房管局,里面信息涉及首付比例2.5成,贷款方式为组合贷款,以及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7月31日之前。 后来咨询银行时告知我办组合贷款必须首付三成起,这和房产销售对我的承诺不一致(有与销售谈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给我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