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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购房合同违约问题

购房合同违约问题 今年我以银行组合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上写明了房屋审税和过户日期,并没有注明银行贷款最后付款日期,我按照合同上写明的日期进行了房屋审税和过户,也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由于现公积金审批时间较长,银行至今未能放款给上家。而上家在另行购买房屋时所签的买卖合同中付款时间已到,现上家以我贷款未能及时交付而导致他违约为由,想让我承担违约金及损失。
请问这是否合理,我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ot59……(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6-06-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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