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省珠海上班2005年9月入职先签了1个1年的合同后来又签了个2年的。到了2008年12月1日又签了3年的到2011年12月1日到期。合同满了本人就没签了。本人是按照公司的正常手续办理的.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发放按工龄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吗?
我们单位是一私营企业,平常周一到周五上班7.5小时,周六上班6.5小时,请问我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周六的加班费吗? 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双休日的具体规定呢,是第几条的啊? 哪一年的劳动法? 现在普遍使用的劳动法应该是哪一年发布的啊? 能不能转给我一份网络电子版的呢? 非常感谢! 还有我的月工资是500
我于2004年8月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得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09年得1月20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牵扯到补偿金得问题,公司给我结算得是工作年限,一年给我一个月得工资,这样算起来就是四个半月得工资,我也经过一定得咨询,说应该按照2008年之前和之后两部分结算
本人于2002年7月15日进入公司,担任行政人事部行政秘书兼人事主管,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在我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发通知告诉公司所有部门将我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调动到管家部负责内勤工作。我次日即2008年11月12日上午上班时听到工程部同事说我是不是到新岗位了,我不知道,同事便把调动的
比如工作三个月了仍没签合同,可要求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还是三个月的?补偿部分是基本工资,还是当月工资的总和(包括基本工资、餐补、交通、通讯等)? 希望得到专家的详细解答,谢谢! 主要问题是:1俩月还是仨月;2基本工资还是当月薪水总和。谢谢!
我是2006年4月进入公司的,现在公司要用减薪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我被无情的减去原工资的17%,要求公司索性解雇我但是公司考虑到赔偿金的问题不做解雇,我自己提出了辞职后要求公司赔偿,可是公司说由于你自己提出辞职得不到赔偿,难道我被减到最低工资也必须无条件接受吗?自己提出的辞职就得不到赔偿吗? 谢谢.
我的朋友,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现由于办理公司事务慢,公司对其采取辞退(也可能是开除,具体还没有出来)处理,他是07年11月份进入公司,一直没有签署合同,工作职位是文员,办理的工作较多(有行政啊,客服啊!档案管理等等),此公司规模小,属于一家规模大的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我想问下,我朋友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赔偿?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本人2004年5月进公司,合同是2011年6月到期,现医疗期已满,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是否有6个半月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和 6个半月的医疗补助金)。 再问一下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那我在医疗期的工资是打折扣的,该怎么算呢?是折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