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甲乙丙投资50万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40%,40%和20%,丙占20%。经营一年多后,因法人代表甲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财务困难而无法经营下去,2006年9月三个投资人协商决定,乙把40%股权转让给甲,并作了工商变更。丙的20%也与甲签了书面协议转让给甲(由甲打了张欠条给丙作为转让所得)但没有作工商变更(因甲说股东公司工商登记得两个人)。然后公司其实上就解散了,资财全由甲一人处理。2006年公司没有年检,2008年2月份被吊销了。现在甲因欠款太多已下落不明,现在丙担心公司吊销后甲没有清算并注销,如果吊销的公司有债务纠纷的话,会被追加为被告人。想知道这种情况丙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还可以去工商变更吗?
关于公司无辜减薪和更换岗位,实际是迫使我们自己离职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现在我们公司以金融风暴为理由要求我们减薪至上海最低960.00,我本来是做采购的,现在让我去做销售,包括设计部门的员工也是去做销售,取消一切补贴统一960.00的月薪,现在我们都不接受这样的条款,而且公司也不肯出据书面的降薪通知,老板就是用这样的底薪促使我们自己离职,这样她不用支付一分钱的补贴! 在我和同事的
一个人投资全部资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负责一切涉外事务,另一人专心管理和营销。 公司成立后前3年,投资方和管理方都拿固定工资,从第四年开始,投资方占公司60%的股份,管理方占40%股份。法定代表人是投资方。 现在的问题是: 公司归投资方所有,但3年后转让40%股权给管理方。请问: 应该签定什么样的协议
本人想成立一家50万的公司计划方案其他东西全部是我自己做的 目前由于自己资金不足50万 想找人入伙。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把公司50万注册资本分为30万股 每股1元我自己认购70%的股份 其余30% 3元给其他投资者入股 也就是其他投资者出资27万但只能占有30%的股份。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去注册的话公司章程有些什么变动。我如何做
暴雨时晒台排水能力不够,倒灌到房间,导致木地板被泡坏,物业和装修公司互相推卸责任,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我是小高层顶楼业主,8月17日下午的一场雷暴雨,我北侧晒台排水不畅,导致水从晒台倒灌到阁楼房间,然后又灌到楼下,晚上我下班回到家时,发现家中到处是水,目前三个房间木地板被泡坏,部分家具、墙面损坏,一处石膏板吊顶脱落,17日当晚即找到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人员,两方人员均将责任推脱给对方,请问我将如何维护自己
李先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因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董事长起冲突,现在想退出(李在公司占股25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公司以1000万元股价回收其股份,法院应如何判决?李先生可如何退出公司?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在外地重新注册公司当股东或法人吗,在公司注册地几年内不能注册公司?对法人和股东的信誉有影响吗,在银行会不会留下不良信誉记录,比如会不会影响到申请房贷之类
1、我是在2008年1月4号入职,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9月9日到期,当时公司已经与我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此次签的合同不在我手上,由于我们公司属于分公司。公司将劳动合同拿到广州总部去盖章。) 2、我在我们这个片区属于工龄最老的一位员工,由于知道了片区经理违规操作了公司的员工入职制度。(就是挂空职把底
关于国有土地旧房改造工程的规定和补偿,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国家拨下一笔资金针对一国有农场实行旧房改造工程。 该农场的居民居住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使用权。是否有补偿金呢? 现在安置房没有建好的情况下,具体的方案没有落实通过,补偿款没有落实,就让这些居民搬离,并开始收取这些居民的定钱及首付款,是否合理? 该农场的居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我2011年8月1日就职于一家国企研究院的直属部所(私人承包)S所,该所没有人事自主权,员工都是与研究院签订合同,当初来时说好1—3个月转正签合同,现在已是11月中旬,我多次主张但S所负责人一直推脱,以我不胜任岗位为由“继续观察”,而且社保公积金一直没有交,我准备辞职,现有证据如S所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考勤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