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于2002年6月由国企改制为自然人持股的有限公司。改制时,公司法人代表伙同财务负责人背着公司领导班子隐匿单位存款1315万元,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2006年法人代表在公司增资扩股中挪用子公司380万元(借款给外人,5天后又打回本公司)用于个人股权增资,2007年,法人代表通过财务负责人将改制中隐匿存款中的400万元汇入子公司,使子公司借款在账上“抹平了”。上述犯罪是贪污还是私分?
我单位在两年内分别按照单位领导安排伪造养殖户花名册套出8万元钱,分别以年终奖的形式发给职工,7人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在单位杂支和慰问局领导,请问我们是犯了什么罪? 该款项是财政划拨的能繁母猪补贴款,已经发放完后剩下的。一审法院认定为共同贪污罪。单位领导开会安排伪造花名册,套出后没有立即私分,叫单位报账员
某采油厂职工为他人虚开磅单、化验单、门票手续,为了他人在井场非法贩卖原油提供合法手续,该原油并未从该职工开票出得到,而是他人私自从井场拉走,他人许诺按每车5000元给好处费,但案发是该职工未得到好处费。如何定罪?请教!谢谢
某保安公司押运员伙同另三名将押运回单位的货款十万余元通过掉包的方式在卸车的过程占为己有 公安机关定性为职务侵占,到了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赃款全部退回,大约能判几年?
一个年轻的党员原来在国有公司子弟学校做教师。国企子校划归社会时,他要留在企业,被安排当了个班长。这个班主管全公司的绿化。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造表的方式,将班上部分职工应得的工资和奖金砍掉,加在自己名下。上级发的工资总额不变,所以不易被发现。这样他得到了超额的工资和奖金,到发现时非法所得数额达几万元
出纳给自己用企业贪污的钱给自己多缴的养老金检察院是没收还是返还给企业
我们是集体企业,出纳给自己和会计用贪污的钱给自己多缴了养老金,我们已经联名向检查院提交,她们贪污的钱是检查院没收还是返还给集体企业呢?在检查院立案会不会冻结我们单位的合理的资金运转呢?会不会影响我们的生产呢?
发现监理分部总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串通,故意提高专项方案里的措施费用,且屏蔽现场监理工程师,改掉签名时间,这样的情况下,他犯法吗?会有什么后果?
管账村干部,在位时,村中公款一百多万不亦而飞,村干部已外逃。经过6年后,被公安机关抓捕,这会怎样定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怎样才能让轻判?望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