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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给自己用企业贪污的钱给自己多缴的养老金检察院是没收还是返还给企业

出纳给自己用企业贪污的钱给自己多缴的养老金检察院是没收还是返还给企业 我们是集体企业,出纳给自己和会计用贪污的钱给自己多缴了养老金,我们已经联名向检查院提交,她们贪污的钱是检查院没收还是返还给集体企业呢?在检查院立案会不会冻结我们单位的合理的资金运转呢?会不会影响我们的生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2197……()
提问时间:2011-09-13 18: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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