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违约金是按《劳动合同法》还是按《培训协议》?
我2007年3月1日与原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后于2008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进行为期10个月的脱产培训,协议内容主要是培训完了要回公司服务2年,如果违约要赔偿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工资。2009年7月培训完我就辞职,可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金额。我跟公司提出只赔偿培训费,不赔偿工资,公司
酒店要做员工服装,与一家服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金额有10万,先支付了预付款3万元,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并没有送货,后来才发现这是家皮包公司,先前带我们去看的工厂,也不是该公司的工厂,酒店方完全被骗了,公司法人承认做衣服,但就是拖着,不给确定的交货时间,简直就是地皮流氓。工厂的老板说服装公司还欠他们去
我去年十一月份和大连一家饮料生产厂家签订了区域经销合同,货发过来没多久后就发现瓶盖大量生锈和有异物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货销售不出,送出去的也被退回来,今年和厂家多番联系不同意退货同意等价换货,5月份签订了换货协议书,5月份新货到家发现数目与合同不符,一款少了一百多箱,一款换了便宜的一种,差价一万多元,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关于买家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 合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未超过15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要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依照合同所述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补充协议约定的是付首付40w元,我已付首付10w元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关于买家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 合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未超过15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要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依照合同所述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补充协议约定的是付首付40w元,我已付首付10w元
甲方:房主。乙方:A,共有人B。第三方:房屋中介 开始:在中介处买了一套2手房,A作为乙方交了一半房款为首付,注明剩余房款为A的共有人B用公积金贷款归还。当时房产证并没有下来,一年后A得知,房产证被过户在了B的名下,A完全不知情。后核实,是B带着甲方去房产局重新签订了购买合同,谎称A已经同意过户B名下,中介作为
居间协议时买家付了2w定金,现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买家不准备买了,定金要退还吗?还是买方只履行违约
居间协议时买家付了2w定金,现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现在买家不买了,或首付不付,定金要退还吗?还是买方只履行违约金啊?
某股份公司开了一家超市,合法经营了半年后,公司法人兼执行董事长潜逃;股东兼公司总经理(占40%股份)在额外支付132万余元人民币的货款后,已无力支付公司员工的工资及部分货款,其间咨询过律师及法官,欲申请破产。后因付款日期迫近,股东及公司聘任总经理(无正式任命文件)在担心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电话通知部分商户撤柜
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主反悔,决绝追认代签合同,违约责任应该由代签人还是房主承担?代签人应该承担什么
本人年前让亲戚帮忙把老家的商品房挂在中介出售,3月份有买家想买房子,和我家亲戚,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是我本人,我家亲戚代签的,没有我的委托协议,但是跟我打电话说了的,买房交了2万定金给我亲戚,约定违约双倍退还,然后中介又收了我亲亲戚1万押金,实际在我亲戚手里只有1万现金,现在我不想出售房产了,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