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营需要。我在8月的时候邀了个合伙人。在初次交谈的时候。我就说明了我的来意。他也表示可以。 于是我一边自己经营。一边等他过来和我合作。一直拖到10月。他才过来。并且付了500的定金。之后他过节又回老家去了。 直到10月底才正式过来投了3成的东西。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因为意见不合没签成。 当时我表示已经不想再继续拖下去了。要求他自己说个最后的期限。他说月底。结果到了那天。他却没来店里。也没有和我说这件事。 因为他的手机在那几天。又被人偷了。我无法与他联系上。这事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 他没有与我有任何联系。没有说过有关店的决定。我发过一条问候的短信。他也未回复。 而现在他突然又过来了。表明不愿合作了。说要把东西拿走或者是转给我。我认为因为他在之前就一而再三的拖时间。使我耽误了生意。理应对我进行赔偿。 但他认为损失是双方的。并且我认为我已经在他认知的情况下说了合伙的最后期限。而且日子都是他自己定的。他却失约。 在他离开的1个多月也未和我联系。我认为属于这是弃权行为。请问我的说法是正确的吗?对于现在我该如何对待?
某加油站原办理登记时因为相关经营许可手续只对集体企业,现在经营了15年了,出资时实际为个人,现在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可不可以和原注册时的集体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来保障权益。如果可以,如何签订。
我一比较要好的朋友 想买二手设备 银行只贷款新设备 二手不贷 他想找我借款买设备 利息不错 请问是不是设备买进时写我名字的话 以后即使他资不抵债时 我可以成为第一债权人拿回我的设备 这样处理是不是就变为另外一种性质是我买设备租给他了 而不是贷款了 我又想贷款给他又想除了借款合同之外多些保障 要如何操作比较好?
交通事故认定书得不到执行,该怎么办?A的小车和B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坐在B摩托车后座的C受伤。交警队做出事故认定报告书,事故认定报告书中确定A承担次要责任,B承担主要责任,C无责任的报告。实际上A为C住院花费了大部分的款项,该承担主要责任的B实际只花费了小部分的钱。C出院后,A要求B、C到交警队处理事故,B
我想借用一哥们的名义买一块乡下的宅基地。所用费用我出。如果顺利成事了。我如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要跟这哥们签订什么协议吗?人是会变的,所以来请求帮忙。
我妹妹是大学毕业,人品特好,人也特老实,别人给介绍了一男朋友,男的比我妹大很多,据说这个男的目前有住房两套(已全额付款)。从目前来讲交往还行,但男的在外应酬太多,目前男的多次提出结婚请求,我们家暂时还没有同意。我当然希望妹妹能幸福,但考虑到今后婚姻当中万一出现特殊情况,我希望妹妹不至于净身出户,毕竟
工资是保底工资+奖金。可是每月发放的是时候,保底工资没有达到最低保障的金额,奖金也被克扣,连工资条也没有,员工无法知道自己每月的工资到底是怎样的。员工应该怎样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在淘宝店某老板手下做事已快满一年了,未和老板签订任何书面方式的合同。最近老板老是通过各种名目扣钱,随便找个理由加班,加班费还只给几块钱。因为老板开的是网店,还没有营业执照,好像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请问我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