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系大学生创业的合伙有限公司,另一合伙人是符合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以他为法人双方各以出资50%合伙创立,并申请到大学生创业前贷款,开业至今2个月,现在对方提出要注销或退股,因为是零注册资本的,他现在退出的话我势必要买下他的股份,而且不再享有大学生零注册的优惠,而且他还提出我不买他股份的话他就要注销,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他这样的话肯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如果注销的话我的损失更大,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请求其赔偿的?因为这样退股的话按出资份额,我也要承担一半的损失,但公司现在注销产生的损失并不是我的过错,求解,谢谢
转让的或注销的话对方要负什么责任?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
2002年12月赵乾、孙犁、周悟三人达成协议,赵乾出资10万元,孙犁出资15万元,周悟出资25万元,共筹集资金50万元,共同开设一个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 2003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2004年4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 2004年6月,赵乾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小卖部
王某、张某、赵某三人于2001年2月各出资10-万元合伙成立风华制衣厂,并约定10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三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王某在2002年4月,未经张某、赵某同意以制衣厂之名向刘某购买价值11万元的布匹。2003年1月,服装批发商杨某因向制衣厂购买服装欠制衣厂6万元,同时张某由于家里建房向杨某借款4万元。2004年1月,由于债
我与朋友1998年合伙购买一国有企业(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与该厂有出售协议、该厂上级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审批手续),由于本人在职不能参与经营,由对方负责经营,多年来对方以不盈利为借口,不给我分红(现在每年利润可达100万元),2005年给我10万元让我退股我没答应,现在对方不承认我的股份(我们之间没有退股协议,
目前某企业是以下情况: A B C三人合伙经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三个合伙人分别向公司垫付了数额不等的资金。其中A垫付最多,C垫付最少。现在企业面临倒闭,随即提出了债务清偿问题。目前企业没有现金,还剩一部分资产。A提出先将公司欠各人的债务清偿过后再计算公司资产,即B和C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偿还A的钱。但是C提出
本企业是由4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经营塑料制品。由于4个合伙人当中有BCD3人要求退出合伙,B为法人代表。剩下的A1个合伙人想和自己的F儿子经营。那么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应如何填写?经营场所不变。还有,本来4个的出资情况是每人占25%,之后的退货,A跟F 的份额 该如何填写比较容易办理手续,A和F 父子关系,份额多少都没有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6年时与一位好友合伙办理一个企业,当时出资方式为,我提供销路,管理和生产产品的主体技术(我是该产品专利拥有者);该好友以货币形式出资,可称为有形资产出资,我们当初协议今后的利润5:5分成。但现在就企业发展趋向产生分歧,打算对公司进行清算,但该好友坚持应该先撤回他投入的本金,再进行对公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这样两个问题,想要向您咨询一下。具体是这样的: 1.张三从某开发公司承包了一建设工程的土建部分工程,李四得知后,要求合伙参加承包,张三也同意李四参加承包,当时双方口头协议:该工程要垫付100万元资金,双方同意按4:6比例投资,即张三投资60万元,李四投资40万元,工程开工后为这
合伙纠纷闹上法院,法院未下判决,要求先转让店面,本来就舍不得,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两人合伙出同样的钱,由乙方经营,前三个月每月经营方给合伙人提供现金流水月表一份,在第六月时,合伙人以账目不清为由,要算清账面,强行关闭店面,不许经营,经营方不得已,天真的认为合伙人会真的算清账目然后再开店,然而不是
07年在苏州和朋友一起出资50万开了个厂,我40% 朋友60% 于09年搬迁至扬州了,并注册了以我为名的个人独资企业. 因为当时的合伙人不情愿搬,所以他就将整个厂已20万元作价给我了.我给他16万 现在欠款基本还清(还剩2.85万没有还)当初作价也就是写了个欠条,也没有写全部工厂都转让给我的协议,(现在欠条已经改成2.85万,之前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