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合伙投资,其中一人违约的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合伙投资,其中一人违约的责任认定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这样两个问题,想要向您咨询一下。具体是这样的:
1.张三从某开发公司承包了一建设工程的土建部分工程,李四得知后,要求合伙参加承包,张三也同意李四参加承包,当时双方口头协议:该工程要垫付100万元资金,双方同意按4:6比例投资,即张三投资60万元,李四投资40万元,工程开工后为这个投资比例经过中间人一起以会议纪要形式补签了合伙协议。但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李四只投资了2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2%,不到协议约定的40%投资额,因张三为该工程承包合同签约人,为了诚实守信,借款投资78万元,不但按协议约定投资60%,而且超过比例18%,保证了该工程的顺利开工。张三是守约方,而李四属违约方,按照补签的合伙协议李四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上述工程竣工后,由于建设方拖欠总承包商工程款,总承包商也拖欠张三、李四的工程款,为此发生了一场官司,官司的共计费用为50万元,合伙协议书面约定按照张三60%,李四40%承担,官司费用张三应承担60%(即30万元),李四应承担40%(即20万元),实际上李四只出了5000元,占官司费用的1%,张三无奈之下,借高利贷支付了49万元,占官司费用的99%,李四又一次违约,按照合伙协议李四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期待得到您的回复!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bin……(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1-07-18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