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因我被医院误诊,导致病情加重后转院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我可否向医院要求赔偿。 我于2011年5月27日中午经巴中中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日下午6点进行手术,当该主刀医生在切除阑尾时说有复膜后血肿,在手术中没有将切除的阑尾交付于其病人及家属确认,后将伤口进行缝合,并安上引流管,在
是这样的:我所在的是医疗单位要求过试用期后交押金5000元人民币,若想辞职得做完三年后才还押金:若不交每月则从工资扣80元,扣掉的将不会归还。但合同也没规定扣到什么时候止!现已经被扣三年两个月了!今年搞医改,押金调整为2000元,医院归还三千。我问过很多同学他们的医院都没这规定不交押金就扣钱而且还没得还的!我
我怀孕5个月了去杭州天目山医院验血,医院说我有梅毒还很严重,叫我去第六医院医疗,我去第六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是正常的,我又去他们医院找他们,他们又用上次检查的血重新给我做了一次,结果是不同的,他们说得很含糊,又重新抽了血说再给我做一次确诊,早上他们打电话来说确诊是没有的,上次是他们的失误。请问我这种情况
向朋友借款7万元,只写了借据,没有抵押。现在朋友向法院起诉我,要求拍卖我名下唯一住所房产。我暂时未有能力偿还,能否向法院提出分期支付?如果债务人不同意,能否向法院申请拍卖我的房产。
前几天因为发高烧到某医院看病,大夫要求打退烧针然后再输消炎液,连着输液三天打针两天,病好了。可是发现屁股打针的部位有肿包,而且很疼,以为过几天就没事了,用热毛巾敷后反而更加疼痛,咨询医生后,说可能内部感染,需要去医院检查。请问这种由医院打针造成的能否去这家医院要求赔偿或者免费医治?
医托把农村孕妇介绍到私立医院做剖腹产手术,让其家人先交2000元押金,然后就是安排住院,做一系列检查、开药,准备做手术时,却说病人有些紧张,他们不敢给孕妇做手术,让孕妇家人办理出院手续结账,再去别的医院。可是,哪个女人生孩子(而且还是剖腹产)之前不紧张啊,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房产证在银行做抵押,夫妻一方可否加上名字?如果不行,那夫妻双方协商好后双方签字印手印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还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益?现行法律是以登记为根据的,那么公证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