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中一条,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前期已征得房主同意,但没有签订相关文书,期间房东多次到租赁地问情况,房东在离到期一个月就贴上了,房屋出租标志,出售该房屋内物品时房主也在场。问:违约金是否要求合理?
各位律师您们好: 本人代母亲咨询有关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我母亲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经医生证明永久性听力下降一事可否要求索赔。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肇事人付全责,我母亲无任何过错。司法鉴定书的结论为:被鉴定人系因交通事故钝性外力所致颅底骨折,脑震荡,头皮血肿,左耳感音性耳聋,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未达到
我朋友2007年租用某公司的土地,合同期是五年,在该快土地上自己建平房五间,面积约80平方米,合同到期后,这家公司没有再找我朋友续签合同,2009年该快土地被国家征用,要我朋友搬走,但是由于没有给任何补偿,再加上还有这家公司的几家员工也没有搬走,所以一直到现在,前些天我朋友收到法院的传票,说被另一家公司告上法
2009年5月我通过法院拍卖竟买土地一宗,2011年3月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但至今这宗土地却被他人非法占有并在上面违章建房销售.至使我无法实际取得土地的实际权益,请问拍卖土地的法院是不是应该对非法占有人实行强制执行呢? 谢谢!!
请问我原来在酒店上班,因客人没有登记就进了房间,后来被派出所查到,我被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照了相,按了手印,也交了罚款,请问这样会有案底吗?会对我以后照成什么问题吗?什么时候才会消除啊?好像有派出所系统里有记录了,这样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环卫工人在倒垃圾时,刚倒完,从2~3米高处落下,造成头伤失血过多,肋骨断八根(年龄59岁,男性)。因倒垃圾处没有防护措施,转弯不好转,晚上灯光昏暗,脚踩空而落下。环卫部门有签集体意外保险合同(内有名单),最高保额16万元,具体合同内容未了解。目前已花费六万元,仍在治疗中,环卫部门拿三万元打欠条,说等出院后
我是一家饭店的职工 晚上员工老板聚餐 即将结束的时候 老板和老板娘吵架我门拉架 怕两者之间矛盾升级 老板的弟弟{二老板}骑着摩托送大老板回家 见我在道旁等车便把我叫上一起送老板回去 我坐后边大老板坐中间 他弟弟驾驶摩托 刚行使到十字路口 左恻忽然急速行使来一辆 货车 把我门撞翻 滑行出140多米 大老板当场死
我母亲是一名清洁工,所负责的路段还是人家转包的,所以没工作服和道具。没有什么保险社保之类。今凌晨5:30清扫时被一辆急行摩托车撞倒。右手关节骨裂。对方3根肋骨骨折(不清楚真假)。因对方是本地人,摩托车有证有保险,公司也有保险,另外村也有保险。现交警裁定我母亲占40%事故责任,人家占60%,所以我母亲治疗费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