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家后面的空地上,盖了一排房子,但是现在一个非政府性质的矿采集团,要用这片空地,但是我已经盖了好多的房子了,所以他们就强行拆除我的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们这样是否是合法的,我该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
我1990年进裕申酿造厂工作,1994年公司与日本方成立了上海东发酿造有限公司,合同期20年,2004年员工联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提出了买断2004年之前的工龄,补偿金也只是发了一不部分,并言明要拿全部补偿金的话就得离开公司,到2011年公司要倒闭了提出了两种方案,一 拿了补偿金走人(补偿金是从2004年算起)二
我与公司正处在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些条款和赔偿事项没有谈妥,公司就已经将我的社保缴费“暂停缴费(中断)”,请问是否合理,就是说社保局或地税局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停止了缴费,是否合理,该如何去解决!
我的房子是一楼,我在窗户上安装了沙窗可物业以明年要统一安装为由要求我拆除,否则将会停水停电,是否合理
我的房子是一楼,我在窗户上安装了沙窗可物业以明年要统一安装为由要求我拆除,否则将会停水停电,是否合理
我的房子是一楼,我在窗户上安装了沙窗可物业以明年要统一安装为由要求我拆除,否则将会停水停电,是否合理
我的房子是一楼,我在窗户上安装了沙窗可物业以明年要统一安装为由要求我拆除,否则将会停水停电,是否合理
我朋友之前在派出所做协警。后因其父亲在赌场挂名而被所里劝退!今年他曾经在所里的手下被抓,他也被莫名其妙的定为渎职罪列为网上逃犯(现已被捕!),请问这会被定罪吗?!如果会,大概会怎么判?! 我朋友辞职后,他的手下在职期间做不法勾当,被现场逮捕,为了脱罪,把罪名都赖到身在外地的我朋友身上! 我想请问下,
请问:我投资人的身份是否可以确定,股权转让后这么分配合理吗?合法吗?
我所在的国企单位领导以集资入股的形式注册了一个新的公司(永昌矿业),前期入股人员为12人投资金额为200万,经2年运行后需要增加投资额度,于是又号召在原国企工作的职工集资入股,有160名职工响应入股700万元,但是入股时新公司(永昌矿业)只为入股人员出具了公司集资入股金额的财务收据凭证!新公司(永昌矿业)继续经
1,在本年度的8月底29号入职,正式上班,上到31号为一个月完结,上了三天班,按照国家心颁布的工资算法,为什么我的工资只有168元左右,我一询问,说公司是按缺勤天数核算的,按正常的算法是基本÷21.75天=每天的工资再×上班天数=实际工资,可无法核对上?请问这是为什么?这种算法,是否合理合法。2,在10月份国庆假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