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请问:我投资人的身份是否可以确定,股权转让后这么分配合理吗?合法吗?
请问:我投资人的身份是否可以确定,股权转让后这么分配合理吗?合法吗? 我所在的国企单位领导以集资入股的形式注册了一个新的公司(永昌矿业),前期入股人员为12人投资金额为200万,经2年运行后需要增加投资额度,于是又号召在原国企工作的职工集资入股,有160名职工响应入股700万元,但是入股时新公司(永昌矿业)只为入股人员出具了公司集资入股金额的财务收据凭证!新公司(永昌矿业)继续经营了两年,由于缺乏经营能力等原因、、,在经营了5年后将新公司(永昌矿业)整体转让了,转让金额为2千万!在股权清算分配时前期入股12人拿走了转让金的50%1千万,余下的50%1千万分配给后期入股的160名投资人。为什么这么分成两大股却不平均分配?新公司(永昌矿业)管理者给出的理由是后期投资人不是原始股,做的贡献小承担的风险小所以才这么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43402……(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11-25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