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来有五口人的土地 ,后来爸爸有种了我邻家的一口人的耕地。现在我奶奶已经不在了,但是属于她的的耕地一直还是我家耕种着,这些年奶奶和邻家的耕地都是我家也向国家交皇粮国税,村里的人也没有什么异议。今年我家所有的耕地被国家征用去建设高速,村子里的人却要我家退还耕地,理由是我奶奶已经不在了,邻家已经不在
事情是这样的。本村高某于1993年向我父亲转让了4亩水田地。我父亲当时给了他500元钱,当时没有签承包转让合同。只有高某给我父亲留了一个收钱的收据。这4亩水田地当时也经过村委会办理到我父亲的名下了。在没费改税之前一切向国家缴纳的费用都是我家出得。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高某从2010年向我父亲索要这4亩水田地,并多次
村委会要在我们村这边建个卫生站,要用到我们家开荒了20多年土地,但不给补偿,说要要什么土地证,但村里面每就家每户都开荒地都没证......这个问题怎么办?
我奶奶有一女四子,女最大,之后就到爸后面三个叔。 奶奶70年代的时候有100多平方米一间间的祖屋(砙房),猪舍也有80平方米分成一间间的,还有30平方米的空地。后来在80年代的时候把砙房和空地分了给各个儿子(女的出嫁),猪舍奶奶就说谁养就谁拿去养,后来二叔要了20平方左右养猪,剩下的都是我爸养。93年的时候三叔经
我家有170平方米的旧砙房,最近私人的开发商说收购起来建楼,我叔知道以后说要来争一份,因为在170平方里面有60平方以前是猪舍,是奶奶的,奶奶生前说谁养猪就谁要。我家就拿来养了。但都20多年了,我叔什么都没理过,没问过。后来我爸98年的时候把猪舍建成砙房,他也没来说过要给他一份,经过两次深圳《历史遗留违建信息普
甲方在三十年前将土地转让给乙方,双方确认合同时乙方未在场,按照当时土地价值二亩半共计二百元。现乙方已交了三十年的土地费用,由于土地升值,甲方要乙方拿出一万元钱,理由是当时并非自己直接把地交由土地管理局,自己现在还应有使用权利,但乙方认为这块地种了三十年已经归自己所有。双方当时的证据都未保存,乙方仅有
1985年我哥全家农专非到陕西省安康市当工人。1998年村里动地重新分配土地。1998年11月1日于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权证。父母和我生活在一起一个户口。我是户主。2000年4月以前父母相继过世。 2008年国家征地发放土地款有我领取张榜公告。我哥闻讯向我索要。有那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
我是英山杨柳湾镇黄泥畈村村民,1998年杨柳政府在黄泥畈村启动集镇规划,在白马石街设建百户一条街项目,我向村集体及土地主管部门。城建所递交建房用地申请,均得到了批准,并依规交納了各项费款。2000年4月我决定动工建房,开工放线时村民蒋胜利突然跳出来扯掉了桩线,不准动工,他说此处是他的承包地。我顿感愕然,此处已
我是农村的。我一个叔叔要翻盖新房。但是他的邻居不让盖。原来他们之间的房都是土木结构的。并且是共用一面墙体。现在我叔叔把墙体留住然后重新在墙体外打井盖房。但是那个人认为我叔叔几十年前盖这个房的时候是接在他的墙体上的。意思是墙体外落水线的都是他的。所以要往外2米不然不让盖。我叔叔还是强行施工。结果那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