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5年10月26日至2009年11月25日,也就是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总共49个月的时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要与公司协商申请申请经济补偿,是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呵呵。 一、我2005年10月126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共26个月的月工资是2500元。 二、我2008年1月1日至今共23个月时间,月工资为3000元。 三、我现在没有终止与公司的劳务关系,而且劳务关系的证据也相当充分。 1、请帮忙计算一下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我可以获得多少双倍工资的补偿金?或者公司决定在11月25日与我解除劳务关系,我会有什么损失!获赔月数和金额各是多少? 2、公司终止劳务合同,我总共工作四年零一个月,是不是可以四个半月的工资补偿? 3、我49个月的保险都没有交,有什么补偿办法?如果无法补交,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按照我的工资比例总共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4、请帮忙计算我可以获得的赔款总数到底是多少? 作为公司的部门经理,有时不免会出现工作上的失误,如果公司以此为借口,又反过来提出让我赔偿,我又该如何做? 叩谢。。。。。。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我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合同,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200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分段计算补偿金?与公司强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样吗?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您好,我单位是合资企业因合资到期自然解体的,在解散时,本人是销售部的一名销售业务员。同时,又兼采购部经理(我是从业务部提到采购部的),从事两份工资,当时,领取业务员工资及提成,同时也领取采购部经理的待遇工资,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谢谢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