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英山杨柳湾镇黄泥畈村村民,1998年杨柳政府在黄泥畈村启动集镇规划,在白马石街设建百户一条街项目,我向村集体及土地主管部门。城建所递交建房用地申请,均得到了批准,并依规交納了各项费款。2000年4月我决定动工建房,开工放线时村民蒋胜利突然跳出来扯掉了桩线,不准动工,他说此处是他的承包地。我顿感愕然,此处已批准我建房,怎么转眼间又成了他的承包地?我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就暂停了施工,想到此事由村组出面会得到合理解决,可是这一拖就是十年,村组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尊敬的110法律咨询平台: 事由:本人土地转让纠纷案现在法院判决我与被告土地转让协议无效,被告理当返还原告19000元整。 理因:2010年后土地重新确权,我与被告2010年前所签订的一块土地权限发生更改,原来属于被告的那块土地现在不属于被告了。我就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我们之间的协议无效,要求退款! 经过:
在母亲是死后,两兄弟把土地分了,甲方也了老人6年,可是现在有一块地政府买了,土地在乙方名下,但是甲方发现土地分配相差太大,要求把土地重新分配,乙方不同意,甲方并依此为由拒绝赡养老人有7个月,老人现在起诉,我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判甲方
我家原来有五口人的土地 ,后来爸爸有种了我邻家的一口人的耕地。现在我奶奶已经不在了,但是属于她的的耕地一直还是我家耕种着,这些年奶奶和邻家的耕地都是我家也向国家交皇粮国税,村里的人也没有什么异议。今年我家所有的耕地被国家征用去建设高速,村子里的人却要我家退还耕地,理由是我奶奶已经不在了,邻家已经不在
事情是这样的。本村高某于1993年向我父亲转让了4亩水田地。我父亲当时给了他500元钱,当时没有签承包转让合同。只有高某给我父亲留了一个收钱的收据。这4亩水田地当时也经过村委会办理到我父亲的名下了。在没费改税之前一切向国家缴纳的费用都是我家出得。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高某从2010年向我父亲索要这4亩水田地,并多次
村委会要在我们村这边建个卫生站,要用到我们家开荒了20多年土地,但不给补偿,说要要什么土地证,但村里面每就家每户都开荒地都没证......这个问题怎么办?
我奶奶有一女四子,女最大,之后就到爸后面三个叔。 奶奶70年代的时候有100多平方米一间间的祖屋(砙房),猪舍也有80平方米分成一间间的,还有30平方米的空地。后来在80年代的时候把砙房和空地分了给各个儿子(女的出嫁),猪舍奶奶就说谁养就谁拿去养,后来二叔要了20平方左右养猪,剩下的都是我爸养。93年的时候三叔经
我家有170平方米的旧砙房,最近私人的开发商说收购起来建楼,我叔知道以后说要来争一份,因为在170平方里面有60平方以前是猪舍,是奶奶的,奶奶生前说谁养猪就谁要。我家就拿来养了。但都20多年了,我叔什么都没理过,没问过。后来我爸98年的时候把猪舍建成砙房,他也没来说过要给他一份,经过两次深圳《历史遗留违建信息普
甲方在三十年前将土地转让给乙方,双方确认合同时乙方未在场,按照当时土地价值二亩半共计二百元。现乙方已交了三十年的土地费用,由于土地升值,甲方要乙方拿出一万元钱,理由是当时并非自己直接把地交由土地管理局,自己现在还应有使用权利,但乙方认为这块地种了三十年已经归自己所有。双方当时的证据都未保存,乙方仅有
1985年我哥全家农专非到陕西省安康市当工人。1998年村里动地重新分配土地。1998年11月1日于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权证。父母和我生活在一起一个户口。我是户主。2000年4月以前父母相继过世。 2008年国家征地发放土地款有我领取张榜公告。我哥闻讯向我索要。有那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