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个有关劳资纠纷及仲裁的问题。 我9月1号来到新单位就职。来前与老板约定每月按照1万元的收入标准发放工资。因本公司具有国家政府背景,老板申明,工资大致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国家单位相关级别员工发放的基础工资(不高),另一部分是以企业的各类名头补助方式进行补足余款。两者之和,可以保证每月1万元。 入职后,老板表示,工资发放押后半个月,即在次月的15日领取上月工资。此外,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因担心出现劳资纠纷,一直催促落实合同,但老板却长期以各种理由推脱。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员工也都没有签订合同。 第一个月发工资是在10月15日(押后半月),工资条上标准却定在了8000元/月。向老板反映情况,他表示另2000元会在年底统一发放。按照试用期标准,8000元/月的额度还要计算80%,即发放6400元,同时扣除四险一金。但和合同一样,四险一金公司也没有给缴纳,只是称会在年底统一交足,现在先扣着。最终发到手里的是5000多元(除社保)。 第二个月发工资是在11月15日,老板表示,因企业近两个月没有什么盈利,因此给所有人都扣除了部分工资,扣除部分会在企业出效益后统一补足。我的工资标准又从上个月扣除2000元后的8000元/月降到了4000元/月。按此标准的试用期80%,并扣除社保金,实到手只有2700多元。 我对此表示不满,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调解或解决。目前我手中有证明自9月1号开始,在此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如工牌、饭卡、工作证、工作记录等。因此请问几个问题: 1.在没有合同制约的前提下,我能否索回最初双方口头约定的10000元/月的标准; 2.因没有合同可以申请双倍月薪补偿,请问是从第二个月算起的双倍月薪,还是从入职月算起? 3.双倍月薪是按照我工资条上实发金额的均价计算,即九月份和十月份的(8000+4000)÷2=6000元/月;还是按照第一个月的8000元标准计算? 4.如果是按实发金额的均价计算,那公司是否在下个月给我发放1000元/月的标准,我也只能按照此标准来获取总额均价的双倍补助?能否借助法律手段,起码争取工资标准和九月份的8000元持平? 5.因第二个月的工资条上,记录的工资标准降至4000元,而无公司扣除的按绩效统一发放的所谓“提留工资”记录,是否证明,被扣除的款项就无法追回了? 6.在这种情况下,我除了追回双倍月薪的赔偿外,能否按法律索要经济补偿? 7.如果我因此不满并申请辞职,较合理的方式是什么?是先走公司的正常离职流程,提交辞呈,再申请仲裁;还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再行辞职? 8.就此类事情申请劳动仲裁的处理周期大约是多长时间?是否有更高效的解决方法?如果需要聘请律师,相关费用的核算标准及收费方式是什么? 9.因最初工资约定为口头承诺,无字据凭证,我考虑在近日找老板谈一下,在交谈的过程中会提及最初的承诺及约定等等,并给谈话录音。如果在交谈中,老板能肯定最初约定的1万/月的标准,或肯定手中扣押了部分提留工资,那这段谈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我追回最初工资约定标准的法律评判依据?此外,我还需要收集什么样的相关证据? 谢谢您!
我是下岗工人,2009五月份同朋友租了一间十几方车库卖服装,租期五年,签合同时房东不肯出具房产复印件,因装修用钱不少,为保障自己利益,在合同上签定了补充协议可以转租转让收取下租客转让费。但也没注明一定要经她同意,我朋友因事退股我给回她投入一半,因签合同时是我们两人名子,给房东说了一下我们私下又签署了一份
我所在公司为中国中铁下属企业,8月份我被委派去海外项目,其中办护照、签证在家等待3个月,请问这三个月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资?
我家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价36万元,对方交了定金6万元,但过了三个月,对方说我们指界时说房前后的土地算在内,但我们没有这样说过,房屋包括哪些,合同明确写了,他们提出不买了,说我们要求退还定金,并起诉到了法院,我该如何应对?另,签合同后,老父亲当时给他们写的定金收条,手误写成了订金,影响大吗?谢
我是一位地方的小老板平时只找了点足够生活的费用,3年前跟一个人合伙做了一次工程伙同,当时做完的时候大家都把钱都分好了的,而且那时候管财务的是他本人,我一点都没动,可是去年开始他就不断的来骚扰我,说我欠他一万元钱,并把那过期合同拿来威胁我,还请了几个(混混)来威胁我,说我认不认这个账目,当时就因为他在
我自建了一套三层小楼,是在原房上加层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由于施工方监理不当浪费了材料,一楼是在原地基上盖的,但签合同没有谈到这一点,在付款时我要扣3000元,但施工方不同意,我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您好: 对不起,打扰一下: 有一个培训机构因为拥有所在市的大学生通讯资料,打电话找两位新生说做一对一心理咨询,然后软磨硬泡下让他们签订了合同,说学费2600元,并叫他们先付定金500元定名额,两人没钱,回宿舍后在舍友和老师说服下决定不参加,但其中一人已付200元(有收据),且拿到合同;另一人未付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现在是这样的,我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在一个步行街接了一家门面(付了几万元的转让费)并与物业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合同明确我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然而到今年十一月份我被告知要与房东业主直接签明年的合同,我打电话给业主却被告知业主将把门面收回去,等我再去找物业公司时,他们告诉我业主给他们的三年托管期已到
刚租的房子,入住后发现有严重的噪音污染,而且有大型车辆通过房子前面的道路时,睡在床上有轻微的晃动。刚租不到半月,现在要求退房,租房合同签的是租期1年,房主说我如果现在退房属于违约。不退还收取的押金部分钱。我比较疑惑。当初租房时,我曾询问过房主周边环境问题,她告诉我是还行。但是等我们入住了以后发现整宿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了,首先很感谢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我想咨询以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问题如下: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装修合同,主体是以个人名义来签的,即非装修公司。现已装修完工,但是竣工时间已超过合同签订的时间,且合同较简单,无任何具体细则的约定,双方都未对就装修项目进行验收,现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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