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朋友的岳母和妻子被杀害,市公安局出具鉴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说是精神病人,这合理吗?我的朋友该如何维权?烦请老师解答,谢谢!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这款规定的期间如何掌握!如果在公安机关未发现犯罪前,税务机关为发现犯罪行为,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后,税务机关在介入的,是不是也按照该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做出
今年五月份我有一个朋友他刚15岁。和别人把一个人砍了。 一共是6个人 就我那朋友自己拿的刀 别人都拿的刚管。 那人定为轻伤 当时抓着了三个人。有俩出来了 取保 没事。有一个拘留了几天。就是没抓着我那个朋友。 可是现在又翻案了。 除了我朋友 警察都传他们了。让他们去分局。 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该怎么办。这案子是不是
我在一个商场里租赁两节柜台,前天晚上跟人发生口角打架纠纷后我离开现场,对方不服纠集家人第二天上午去柜台恐吓我营业员,营业员害怕就不敢上班,然后对方就把我两节柜台(包含货物共价值2万多元)运回家了(当时我方没有人员在场,对方也没有告知我们。但商场有很多人)。我们报案后派出所出面调解,说是民事纠纷双方和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十四年前,我同姑父一起去外地打工,在我没愿意的情况下他强行和我发生了性关系,当时由于害怕和对法律意识的淡薄而没告发他。这十几年来我一直活在痛苦之中。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需要我提供哪些证据?
原告在起诉前做的轻伤鉴定,起诉后被告要求原告重新做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原告要求对方提出新的证据再去做鉴定,被告并没有提供合理的证据,被告声称要求原告对受害者住院期间用药的合理性做个鉴定,请问法院是会派人一起到指定地点做相关证明,还是需要法院简单的出示 一封便函,双方当事人自己去做鉴定。 关于
一个16周岁不到的孩子把一个6周岁不到的儿童残忍杀害,眼睛被挫伤,心脏、肺等内脏全部打出血,手段之恶劣,惨不忍睹,请问这样的案犯能处以什么样极刑以及监护人要负的民事赔偿事宜,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该犯不同于一般的杀人犯,杀人后将其尸体藏于蛇皮袋里,全身衣服被扒光,肛门也被其挫伤,还故意陪同公安和受害者家
请问有经济问题,承担了刑事责任,是不是还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不需要退钱?
请问有经济问题,承担了刑事责任,是不是还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不需要退钱? 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想承担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房子).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
小偷偷东西,当时并没有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想继续追究,还能追究吗?
小偷偷了经市场评估价为三千元的树,当时报警了,因为与小偷认识,又加上他人求情,当时放弃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警方对其是取保候审,但是当时协定在三天内赔偿一万,但过了三天小偷并没有赔偿,只是交给警方保证金,而且所要赔偿数额与之前商定好的不一致,只赔市场价,请问户主还有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