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酒店,一个客户有累积消费了差不多二万块钱,然后一直都欠着不还我们,如果我们起诉他的话,适用的是哪个法律条款的?
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材料款每月25日按当月实际使用量结算,在次月10日前付清80%货款。每季度扣除5%的质保金后结清15%余款。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结算时,需方应向供方付延期违约金,一个季度以内每天按应付款的0.2%记取,一个季度(含一个季度)以上每天按应付款的0.5%记取,不计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06年3月。
某些商场因为没有零钱(一般是一两毛钱)找给消费者,而用糖果代替,请问这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某些商场因为没有零钱(一般是一两毛钱)找给消费者,而用糖果代替,请问这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我印象中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我以前读书时学过,但是是N年前的事了!每当看到商场这样,我心里特不舒服!因为那些糖果,我不喜欢吃,给我还是浪费了!而且有些商场说,下次再去消费时,可以把这些糖果当零钱用
在别人的承包土地上建设铺面而在当初没有签定有关使用年限的协议书,如何处理年限问题
1982年的建设申请书: 申请书 为了方便群众,为了解决部分自己的经济收入,特申请在六蓬生产队六蓬口公路边下面钟XX那小块责任地(5厘)上建造一间路铺,经营杂货、修理、车衣,由钟XX与黎XX、陆XX共同兴建,希批准为盼。 此申请书一式四份,各申请人一份,大队一份。 此致
请问一下,某家提供免费借阅书籍的书店内销售各式产品,如:饮料、蛋糕、糖果、文具、工艺品等等。那这家书店应该办理哪些相关证件? 这家书店的蛋糕是从某知名西点店买进再以高出原价近二分之一的价格出售,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不管是对知名西点店还是对不知详情的消费者) 但该店还将该西点的名称由 X
近期购买了一套房子,听说要拆迁。想咨询几个问题: 1、拆迁补偿会因为房产购置的时间有区别吗? 2、如果房主的户口不在该房产,该房产户口没有任何人,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3、如果不住在该房产,会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谢谢!希望尽快得到大家的回复!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律师您好:我这家酒店是以宴席为主的酒店,一般客人在消费完以后都是先在电脑预结单上签字,(已注明账单未结),可是客人在走了以后就局部付账,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刚才有个错别字,是客人拒不付账!
本人于8月4日入住新兴县**酒店,5日离店是向酒店索要发票和水单,但酒店只给开了发票,未给水单。本人公司需要水单和发票才能报销出差的住宿费用。因为急着赶回广州,我和酒店方面进行了沟通,我说先拿发票回去报如果不行再找他们那水单,酒店方面无异议。回广州后我就被派到贵州常驻了,报销单据提至公司财务表示只有发票
我是在一家宾馆做房务中心工作的,我们宾馆的客人遗留物品通常都是放在我们办公室的在9月11日上午退房的时候一位客人把他的一块玉遗留在房间里后来拿到了房务中心保管当班的同事就做好登记放在我们办公桌的中间一个抽屉里,我们房务中心分三个班,通常客人遗留物品都是早班口头交接给中班中班叫接给夜班,大家都知道这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