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大学,甲乙二人到食堂吃饭吃饭。正好当时这家餐厅新更换了承包厨队,为了笼络人气,承包商便打出一些相当优惠的用餐优惠政策, 于是,甲乙两人便进入这家餐厅就餐,介于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钟,餐厅里面几乎没有消费者了,很多卖饭窗口也已经关闭,仅剩的也只是几家做汤面的,无奈之下,二人便只好一人点了一份鸡蛋手工面,感觉还不错,然而,出乎二人预料的是,当他们去窗口取饭的时候,碗里的面却不是所谓的手工面,而是一种机器生产的细面,并且连一丁点鸡蛋的影子都不存在,同学甲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欺骗,而且越想越气,本来是带着好心情来吃饭的,结果却是遭遇此番无奈,于是,同学甲便要求重新做一份真正的鸡蛋手工面,并给予一定的赔偿(因为餐厅的承诺便是:存在服务问题时可以索取一定的经济赔偿),可当厨师听到此要求时,说,已经很晚了,而且手工面早已卖完,不过鸡蛋是本来就没有的,至于经济赔偿就更不会赔偿,他推脱的理由是已经很晚了,他们要下班了。同学甲听后,非常气恼,正要据理力争,同学乙劝说,就这一次,算了,以后不来就是了,而此时的甲已经气得火冒三丈了,情急之下,便说出狠话,你给不给换,不给换我直接找你们经理投诉你,让你明天就卷铺盖走人,对方显然没接受过教育,出口便是脏话,于是双方便动起手来,厮打了将近五分钟,最后在其他人的劝说之下,才停手,甲乙两人愤愤离去,并决定明天过来直接找经理解决此事,如果索赔无果,就起诉此餐厅。次日,甲乙二人找经理给个说法,却始终找不着人,无奈之下,二人决定将此餐厅告上法庭。 请各位高手以餐厅经理的角度进行具体陈述,并且分析一下其胜诉与否的因素。请不吝赐教,谢谢
今年八月份我前往河南一家设备厂现场考察了一款制砖机,价值6万余元,经双方协商达成购买意向并签订了合同。在我方所有款项交清后,该厂以设备价格太低的名义拒绝发货,并不承担运费和其他附加条件(这些在合同中都有规定),经多次协商后,厂商发货,运费由我方承担。 但收到设备后,我方发现所有设备都为三无产品(已经
我一款索爱电话坏了拿去维修。 先是在焦作索爱专卖店检测出是:排线坏了。本人因修理费用高等问题没修。次日,到一家小维修店修理,直至24天后(12月30号最),老板才说他修不了。我无奈取走电话,老板没收费。这24天中,我应约到店里取机不止十次。 至此,电话仍完全不能使用。 元旦,我到郑州索爱售后
购买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在发生纠纷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人购买了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本人是否属于消费者,发生纠纷本人是否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保护
我想咨询下 关于学生消费是否可以得到保证 基本情况是我们在一家小型超市 在学校旁边 一次买物品 发现是劣质品 于是我便于店主争辩 店主给我们的答案是 货是你选的 不关我们的事 这也不是一句随口水的话 不少同学都得到这样的回答 看来是已经是一种口头禅 我不敢相信 一个商家有这样的口头禅 那我们学生的消费哪来的保障
我订购一手机 中途发现质量和卖家承诺的不一样 要求退货 取消订单 卖家不答应退款 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把钱找回来呢 谢谢
一、基本情况: 我叫蓝宏辉,男,1951年12月5日出生,今年满60岁,年老体弱。我于1995年2月与邻村的一位已丧偶的女子(姓名为罗芳芳,1962年2月出生,今年49岁)自由恋爱,我上门入赘与之结婚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因为她认为双方年纪大,没必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罗芳芳与其前
我在酒店消费时,在用马桶时不小心将马桶碰倒,并且摔碎,酒店方要求我照价赔偿,我却觉得我并没有故意去推到马桶,而且,马桶本来就是坐便器,是坐上去使用的,我是按常规方法使用,并没有用力去弄倒马桶,我觉得是马桶和地面的焊接有问题,才导致马桶这么轻易的就倒了,并不是我造成的,酒店方没有要求我赔偿的权利,
祖宅基地刚翻盖了新房,为了维护我的最大权益,避免纠纷现在应该做哪些事?
奶奶留下的宅基地(如果在世已经一百多岁了),孙辈几人(都是非农村户口)共同翻盖。我出资占54%,(整体绝大部分资金都是我支付后(都有凭证)他们才入钱,也是我设计施工的,(我就是不想和喜欢胡搅蛮缠的大嫂费口舌),‘在面临确权’前我要做些什么达到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的目的。证上的名字落谁的名字,重要吗?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