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我是04年进入公司,以前是每年签一次合同,从08年的新劳动法开始,两年签一次,这次合同到期日是下个月底,领导找谈话说公司通知说会不续签合同。公司还没有给出具体的通知,只是领导找谈话。说公司应该12月初会有通知的。 我想知道赔偿金额该怎么算呢?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同意续订,那经济补偿金是从工作年限算起,还是从2008年1与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谢谢 本人做了9年,是补偿9个月工资还是2个月工资
律师朋友,我们公司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也就是2007年12月1日跟我签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07.12.1-2009.11.30。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11月30日。于2009年11月24日公司说改革减人,今年合同到期就不再跟我续签了。请问各位,我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能得到,那应该得到多少?(我是从2006年8月进入现在单位的,之前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公司有几名员工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尊敬的杜律师、周律师,谢谢指点,我看过一个案例,从2007年1月1日续订的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是2003年),续订期3年,至2009年12月31日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赔偿期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因为
我公司有43名员工,劳动关系比较复杂,公司成立于2003年,有的员工从公司成立起就进入公司,劳动合同经过三次续订; 有在员工劳动合同经过两次续订; 有的员工中途进入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均未到期。现公司长期亏损,准备停业,打算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产生异议,补偿期限按最后一次续订合
6月8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于本月25号给了份续签一个月的通知被我拒绝,之后又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大意时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请问老师 1.我是否可以要求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告之是否续签的经济补偿 2.因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于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我是,2008年5月20日参加工作,期间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2008.5.20至2009.12.31),之后因怀孕又续签了一份合同到2010年11.18日,现公司有意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能够得到公司的赔偿,如果能得到赔偿,能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