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事”人要求,我写了个申请书大致如下:我叫XXX身份证号。。。。。。。经XXX推荐,X某商定,按照国家规定合同安置(地方),安置费万元,中介费万元。共计万元,我申请人同意付万元给主办人,成事后在给中介费。主办人按申请人要求安置如不妥当全部退给申请人。主办收款人:推荐人:申请人:签字
在卖的时候协议上说过他家的路口不能走我家的路口,要走我家喂牲口的房屋和厕所后面,也没说有多宽,在走的同时不能损害我家的财产,不然就照价赔偿。但是后来厕所后面有地的人就不让走,所以就导致原来的路少了三分之一。然后买地就说要走我家的路口,我家不答应,他也要强行地走,还说连我家现有的所有房产都是他家的,真
双方共同同意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并且盖上本人的章,也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当当事人反悔时,另一方是否享有协议中的赔偿利益????
现需要购买一块返迁地的地皮,现在卖方房产证还没有拿到,请问现在交易需要签定什么手续,才具有法律作用。
现需要购买一块返迁地的地皮,现在卖方房产证还没有拿到,请问现在交易需要签定什么手续,才具有法律作用。以防到时卖方拿到房产证不过户给我。除了房产证要过户,还有其它的需要过户吗?
我的爱人是一名军人,我们结婚一年了,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感情没办法继续,我想解除这段婚姻,我们的孩子四个月了,我想起诉他给我女儿要些抚养费,我不懂,想咨询我能得到一些什么赔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吗?买这样的房子要什么资料和合同吗?怎么才能够受法律保护呢?
我想在安徽阜阳开发区买一套房子,那房子是私人建的小区,没有房产证,据卖房者说:将来统一办,但不保证能够办到,请问这样的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吗?怎么才能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买房保证呢?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
我和丈夫分居,他现在经常无缘无故会发短信去恶言骂我父母和我亲戚,我妈脑梗过,还这样刺激她,她很气,我跟他交涉也没有用,我报过警,警察也不管,请问我能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