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08年3月份结婚,当年6月底由我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产证写的是我名字。到09年的时候我们又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前的那套房就过户到我父母的名下了。现在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想问下我们08年的那套房离婚时也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我从结婚就是家庭主妇,现在要离婚,老公说我没出过力,房子没有我的份,他在外有情人,我见过他的短信,可是没有实际的证据,怎么办?他私自查了我的通话记录,诉讼离婚能做为证据使用么?
我和我老婆结婚快2年,现在我生意投资失败,小孩子21个月,我是招女婿的,现在她家里都逼迫我们离婚,但很多财产都是挂名在我老婆名下的,结婚前就挂着,我想咨询下具体目前我该具何种态度来看待,另外就是财产分割方面是什么情况。
房子为婚前银行借贷购买,首期由男方父母垫支,婚后一直月供,并且登记男方名下。结婚5年,期间由男方支付贷款,但生活费用一直由女方承担。今年还清房贷。请问目前离婚,该房产属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得其中一部分吗(如婚后支付的部分)?
我是再婚进入现在的家庭,此家庭的男主人的妻子自杀已故,还有一个刚已成人还在上学的儿子,我与现任先生于2004年认识,2005年和其同居,于2008年5月5日领的结婚证(此时还没有任何房屋拆迁的事情),后于2009年4月告知拆迁量房,并在2010年签署拆迁协议,至2011年11月10日签署选房协议。生活的几年里,我为家置办过贵重家
妹妹于今年6月份登记离婚了,当时手上有份协议,主要内容:1.双方自愿离婚;2.婚后一男孩4岁归男方抚养,女方不需付抚养费,女方可每周探望一次孩子;3.夫妻双方财产均为婚所有,属个人财产,以当前名下分配不变;4.无债务;5.无其他协议妹妹没有分得任何财产,像这种情况我们现在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吗?以何种方式提起?有多
2000年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协议的共同财产分割条款中写明:“因长期分居未购置贵重物品,各人得个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及衣物,无债务”办理离婚后男女双方居住在一起,到2003年用夫妻共有财产购得商品房一套,产权人写男方及他们儿子、孙子的名字,2010年女方在协议离婚后的第十年去世,这段时间男女双方是共同居住
婚前男方有楼,卖了七万 婚后现有共同财产二十二万元 男方先前有个男孩,婚后两人生了个女孩,两人感情不和请问;双方同意离婚,女孩有女方抚养,请问;离婚后女方应该分到多少财产,现有手机店 移动营业厅 还有装潢店 请问应该怎样分割?
我和女方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女方一直对我冷淡,夫妻感情淡薄,所以一直没有登记结婚,我现在决定要结束这婚姻,我方给女方的彩金能否要回?或能否以女方嫁妆相抵?礼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若要求补偿是否合理? 那女方提出补偿之类的要求在什么情况下是合理的?
他是独生子,婚后财产的在他父亲的名下,离婚时,我是否有权分割婚后登记在他父亲名下财产?
我是个农村家庭主妇,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婚后,家里主要经济是丈夫做生意。另外,他父母帮着种田,养畜牧业。丈夫虽然是经济主力,但是,他是独生子而且他父亲一直都是一家之主。婚后,买的车子等其他东西都登记在他父亲的名下。如今,我想跟他离婚,请问,我是否有权分割婚后我丈夫以他父亲名义买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