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6个子女,一直跟这2子生活30余年,并把房子过户给2子,(其中是2子和老人共同财产但写着老人名字),但当时都已得到老人的财产,其他子女已没分到这套老人房产为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子可否通过诉讼的方式,投诉他们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农村一位老人70多岁,没结过婚,无儿无女,有两个姐姐,一个兄弟。老人现在没有生活来源属于低保范围,住房也没钱翻修。现有两个问题: 1、能否要求姐姐跟兄弟对老人进行赡养。如果兄弟姐们都不愿意赡养,老人应该怎么办? 2、能否要求去敬老院,去敬老院有什么要求? 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我奶奶现九十多岁已行动不便,头脑清醒,一直由我父亲赡养,其余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请问要证明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可否被赡养人在场由两个无利害关系证人代书证明,这样可做证据吗?有法律效力吗?另我奶奶有祖房一处但是没有房产证,请问如立代书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老人欲把房产留给赡养自己的子女,其他子女要求待老人过世后再过户
律师您好:我父亲多年前去世,现老母在世,共有姐妹5人,母亲欲把自己居住的一套房产留给前来赡养自己的女儿,并且打算自己在世时过户给她,但是其他子女反对,要求在该女儿赡养母亲过世后再过户给她。 请问律师: 1、母亲过户给女儿,以哪种方式比较经济,买卖?赠与?继承? 2、其他子女是否有权阻止母亲在生前过户
律师 你好! 在我没结婚前,老公和老人花过老公姐姐钱,结婚至今十多年,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全是我们承担,姐姐只花了不到3000元医疗费,偶尔年节买点东西看看老人。因为老人病很多,做过几次手术等,连生活费粗略总计花去8万多。 我想问的是:1.老公姐姐在我们结婚前给老公及老人花的费用可以当做我们婚后赡养老
父母都在,膝下有4个子女,老大离婚与一女儿与老人同住,原来生活都是老大照料,老母亲中风后4个子女开始轮流照顾。现在因为房产证上只有老大的名字(房子3次装修,包括楼来买下都是老大出的钱,所以老母亲同意把房子给老大),但是老三因以后分不到房子,所以不照顾老人,也不肯付赡养费,请问这种情况能起诉么
在父母50几岁时就把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现金和房子】都 赠与给了妹妹,到现在他们和妹妹闹了点矛盾就要我一起和妹妹赡养他们.我承认赡养他们,他们到我这里吃可以,要住就回他们自己的房子,可父母不干非要到我这里来住,不让他们住就要告我不赡养他们。你们觉得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
我们家有四个孩子,我排行老大,因为我伺候父亲(已去世)老人的房子卖给了我(有购房协议、房产证已过户我名下)现在母亲有病需要花钱治疗。其他子女均不愿意出钱,并认为房子给我,我就应该负责。经过商量我同意给老人先出钱作为治疗费,后期费用均担,但是他们还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老房子翻新后,我爸爸和我大伯分家,各住各的,爷爷奶奶原来商量好在兄弟俩间轮番住,一家住一年。在我家住完一年后,就搬到大伯家住了,但是大伯的老婆和我奶奶有矛盾,因为我吃中饭的问题,大伯母跟奶奶吵架后,奶奶和爷爷哭着搬回了我家,这20多年一直都跟我爸爸妈妈和我生活在一起。期间没过一分
我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老房子翻新后,我爸爸和我大伯分家,各住各的,爷爷奶奶原来商量好在兄弟俩间轮番住,一家住一年。在我家住完一年后,就搬到大伯家住了,但是大伯的老婆和我奶奶有矛盾,因为我吃中饭的问题,大伯母跟奶奶吵架后,奶奶和爷爷哭着搬回了我家,这20多年一直都跟我爸爸妈妈和我生活在一起。期间没过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