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子女赡养老人问题
子女赡养老人问题 律师 你好!
在我没结婚前,老公和老人花过老公姐姐钱,结婚至今十多年,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全是我们承担,姐姐只花了不到3000元医疗费,偶尔年节买点东西看看老人。因为老人病很多,做过几次手术等,连生活费粗略总计花去8万多。
我想问的是:1.老公姐姐在我们结婚前给老公及老人花的费用可以当做我们婚后赡养老人费用吗?2.我们结婚后11多年里,老公姐姐有没有继续赡养老人的义务???3.如有,应该怎么样承担老人赡养费???4.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我能胜吗???5.我们和老人生活在一起,有一个2万元的平房钱花在楼里,这笔钱与子女共同赡养老人有关系吗?6. 怎样详细取证医药费和生活费呢?7.我们和老人在一起,必然我们付出的多,各种费用是均摊吗?
非常感谢律师!希望给予答复!
谢谢耐心的律师!致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慕容笑笑(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06 15:06